今年8月8日,怀柔区渤海镇渤海村年过七旬的鲍老汉发现亡妻的坟墓被人刨开,尸骨散落一地。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竟然是同村67岁高龄的高某,他将部分遗骨扔进自家厕所。高某之所以这样做,只因与鲍家存在几棵栗子树的纠纷。
近日,高某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被怀柔检察院批准逮捕。
坟墓被刨尸骨暴露
今年8月8日,鲍老汉像往常一样,去妻子的坟前探望,却发现亡妻的坟被人扒开了。鲍老汉回忆称,当时“心里轰地一下子”,因为血压高,他眼前一黑就躺倒在坟头旁的栗子树下,许久才缓过神来。
苏醒后的鲍老汉看到,亡妻的棺材敞开着,棺材盖靠在坟边土上,尸骨暴露在阳光下。见亡妻尸骨被毁,鲍老汉心中悲痛,从家中找来席子给老伴盖上。鲍老汉的儿子闻讯赶到后,在土堆中一块一块地捡拾着母亲的遗骨,但是母亲的部分遗骨已然不见。
鲍老汉怀疑是同村的高某所为,便向警方报案。据了解,鲍老汉和高某曾因亡妻坟墓附近6棵栗子树的归属问题发生过纠纷。
民警赶到高某家了解情况,并在其家中的厕所里找到了鲍老汉亡妻的部分遗骨,这让鲍家人非常愤怒。
选风水宝地起纠纷
据高某交代,坟的确是他刨的,之所以那么做就是因为和鲍家关于6棵栗子树归属权之争。
据了解,鲍老汉老伴去世得早,尸骨埋在了村后山的栗子树林里。前几年,生产队解体后,栗子树分给村民。想到以后上坟还要到别人家的地头上,鲍老汉便寻思着把妻子的坟迁走。
2009年4月,鲍老汉找风水先生,选中了一块地方,这块地有一部分占到了高某家的栗子树,由于两家素日关系不错,鲍老汉便找高某商量“换树”。高某同意换树,按照双方约定,鲍老汉将自家的6棵树,和所占地上高某家的6棵树互换。
风水先生告诉鲍老汉,迁坟应该在清明,而当时清明已过,鲍家当时打算等到2010年清明再把坟迁过来。但是,在2009年8月,高某突然变卦。高某认为,鲍家的栗子树结果个头小,收了栗子卖钱不如自己原来的6棵树结的栗子卖得多。虽然高某变卦,但是鲍老汉还是不舍得那块“风水宝地”。思前想后,鲍老汉决定加大交易的砝码,又多给了高某3棵树。多换到3棵树后,高某承诺不再纠缠此事。
去年4月,鲍老汉老伴的坟顺利地迁了过来,鲍老汉也算完成了一个心愿。
然而等到板栗再度成熟时,让鲍家担心的事情又发生了,高某再次反悔了。
出尔反尔村民反目
高某认为,他原来的6棵树结的栗子能卖100块钱,而鲍家换给他的6棵树结的栗子只能卖80元钱。高某一心盯着自家原来的6棵树,却忽略了鲍家后给他的3棵树,总觉得自己吃了亏,“我少卖一毛钱也不痛快”。
据了解,高某今年67岁,无儿无女,经济状况窘迫,除了卖栗子外,每月靠250元的低保生活。
对于高某的出尔反尔,鲍家极为恼火,鲍老汉曾问高某,“树都换完了,坟都已经迁过来了,你再说不换你让我怎么办啊?”在随后的日子里,高某多次提出要把树收回,都遭到了鲍家的极力反对,双方每次见面也多是不欢而散。
眼看又要到栗子收获的季节,高某给鲍老汉下了“最后通牒”,坚决不同意换树。今年8月初,高某将鲍老汉亡妻的坟刨开。
事发后,警方对双方进行了调解,鲍家人要求高某披麻戴孝,把挖出的遗骨重新安葬,高某不同意,他认为披麻戴孝是给父母行的大礼,为别人披麻戴孝他做不到。高某拒绝警方的调解,鲍家也被高某的态度激怒。随后,警方以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将高某刑事拘留。
今年9月20日,案件由公安部门移交到怀柔区检察院。
■检察官说案
若罪名成立最高判3年
在检察官提讯时,高某面带笑容,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意味着什么,他以为找个人做下调解,赔偿一点钱就可以了。
怀柔检察院检察官郭兴华表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为盗窃、侮辱尸体罪。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即分为盗窃尸体罪和侮辱尸体罪。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盗窃、侮辱尸体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定罪。
目前,高某因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已被怀柔检察院批准逮捕。按照我国刑法第302条规定,他将被判处最高3年有期徒刑。当得知后果如此严重后,高某才意识到自己行为有多愚蠢。
本报记者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