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被偷女婴“可可”找到 盗婴者被刑事拘留
本报讯(记者梁国瑞 摄影报道) 11月4日凌晨,才出生6天的小女婴“可可”,在医院里被人偷走。(详见本报2011年11月7日A18版)60多个小时之后,“可可”终于回到了父母的身边,犯罪嫌疑人沐某也被警方抓获。昨天下午,兴化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案件详情。
谎称路上生子
医院监控录像显示,4日零时01分,一个身穿黑色裤子、蓝色棉袄,戴着帽子的女人,通过楼梯来到5楼的母婴病房。这个女人在病房门口徘徊了十几分钟,不时试探地扭动病房的门锁。零时20分抱着小孩离开了医院,往西边走去。
抱走“可可”的女子,出医院后,随即与母亲一起租车到了老家——大垛镇丁家村。
“可可”随后又一次住院了——女子抱着“可可”住进了大垛镇北卫生院,并向医生谎称要自己生养。等医生赶到后,她再次谎称孩子已经生在了路上。女子以这种方式,试图在医院拿到“可可”的出生医学证明。
5日上午,“可可”出院,被女子抱着,回到了兴化城区的“东方巴黎”小区。
6日下午2时30分,警方通过多方努力,在“东方巴黎”小区找到了这名女子,“可可”随后幸运地回到父母的怀中。
“他们帮我们找回了孩子,用我们农村的说法,这就等同于‘再造’啊。”张井兵告诉本报记者。本来,他们夫妇已经为“可可”取好了名字——张一萱。“为了感谢他们的再造之恩,我就说,让民警帮忙给孩子取个名字,也好留个纪念,同样也是感谢。”兴化市公安局的民警得知“可可”张一萱的名字后,将“一”改成了“安”,公安的安。
为保住婚姻偷小孩
据兴化市公安局昨日通报,盗走“可可”的女子姓沐,23岁,兴化市大垛镇丁家村人,2010年1月结婚。
沐某盗婴的念头,起于其婚后流产,再也没有怀孕,经兴化市东方妇产医院检查后确定不会再怀孕。沐某曾试探过其丈夫,丈夫态度明确,如果其不能生育,他们将面临离婚的危险。
据介绍,沐某也曾想过领养一个孩子,谎称是自己生的,并瞒住丈夫以维系婚姻,但上网查询后发现,她尚不符合领养条件。“偷个孩子”的念头随即产生。
据警方通报,今年年初,沐某向家人谎称自己已经“怀孕”,并且还在丈夫和婆婆的陪同下到妇产医院做了“产前检查”。按照“计划”,家人知道她的“产期”马上要到了。
盗得孩子以后,沐某与母亲打车回到了老家大垛镇,并住进大垛镇北卫生院,谎称孩子已生在路上,试图取得出生医学证明,以便给孩子登记户口。
11月7日,沐某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兴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