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广东深圳人社局回应女职工生理假期的话题冲上热搜。深圳市人社局在官网发布了针对一政协委员《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其中明确: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