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日电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李一杨(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一案,经吉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山市检察院依法向白山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一杨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一杨,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山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一杨在担任长白山管委会财政与审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长白山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一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进行单位行贿,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