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和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惠州三星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三星中国公司”)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审理。原告华为公司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并索赔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