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日从广西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即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不得超过限定时间,没有限定时间的,连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72个小时。为宣传贯彻条例,南宁交警今天开展了道路停车泊位排查整治行动,对安吉大道、中华路、南京路等路段的“僵尸车”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拖移,受到群众好评。(记者 马艳 通讯员 苏铮列)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