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移动安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检查点”的报告曝光了两家没有披露名字的企业。它们给38部安卓手机预装了恶意应用软件,其中6部手机的恶意程序拥有系统权限,被安装在只读存储器中。这就意味着如果不重装系统,这些预装软件就无法被移除。近年来,智能手机在社会生活中日趋普及,而类似这两家企业恶意安装应用软件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因为媒体曝光而消失,反而在生活中日趋普遍。
手机预装不能任性
手机预装应用软件是手机行业中出现多年的惯例,它指的是手机厂商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应用软件开发商,在消费者购买其手机前,强行将非手机运行所必需的应用软件预装到手机当中的行为。
不少手机用户都“深受其害”。一批接受采访的机主表示,手机里的预装应用软件常常会偷偷自动启动,不但占用手机大量的内存,拖慢开机时间,减缓运行速度以及耗费手机流量,而且难以管理,扰乱正常的应用体验,甚至一些还包含少儿不宜的内容,为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困扰。
2016年12月23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指出,“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这样就从立法的角度对手机预装应用软件现象进行了限制。然而人们在拍手叫好的同时,还应该对预装应用软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预装形成灰色链条
市面上有不少手机自带非基本功能的应用软件,如华为预装了手机管家、天气、主题等应用软件,小米手机预装了小米音乐、小米视频等应用软件。中兴V880的预装软件高达27个,三星I9100、HTC灵感XE分别预装16个应用软件,LGP970预装了8个应用软件。
由于手机硬件利润不断压缩,手机厂商开始转向这些预装应用软件来获取利润。法学问题学者舒锐指出,手机预装应用软件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灰色利益,厂商既能获取推广费用,更可以从软件获利部分获取分成。相关调查表明,市面上超过96%的手机预装软件在10款至40款不等,每款软件的推广费用则在0.5元至10元左右。
针对智能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已成为行业当下的普遍现象,并已形成非常“成熟”的产业链,财经评论员周俊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手机厂商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利益最大化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其获利行为需要有法律依据。给用户强行预装应用软件从而获利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监管体制需出重拳
当前,部分手机运营商试图通过允许用户自主卸载预装应用软件来缓解矛盾。苹果手机就是一个例子。苹果副总裁克雷格·费德里西在参加访谈节目时谈及,苹果iOS10系统的“卸载”只是让用户在桌面上删除应用软件,同时清理掉相关用户数据,但这些应用软件仍然嵌入在苹果系统中。可见仅仅规定生产企业允许用户卸载预装应用软件或许并不能减少预装应用软件带来的弊端,要制止预装应用软件必须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沈逸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治理强行安装应用软件现象、消除预装应用软件灰色利益链需要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需要尽快确立相关法律规范,通过这些规范清晰、明确且严格的法律规范规定哪些应用软件手机厂商可以安装和哪些应用软件手机厂商不能安装,法律还需要设置精确的标准和程序,确保相关利益方,用有规范的程序来鉴别这些应用软件。在有关法律已经制定出来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还应严格执法,确保法律落到实处。
周俊生认为,制止预装应用软件这一涉及到垄断的现象还需要发展市场。政府要采取充分鼓励竞争的措施,为自由竞争提供有利空间。一个完善的市场,能有效地制止垄断的发生,并有利于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