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食品香味,增加销量,顺庆区一家卤制食品公司老板指使员工在食品中添加罂粟籽。
12月5日, 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徐兵和刘小炳犯生产、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老板徐兵获刑3年6个月, 员工刘小炳获刑3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武汉取经 卤料配方含罂粟
现年44岁的徐兵, 是广安市武胜县人,2009年到南充打工, 第二年到湖北武汉市学习卤鸭加工技术,学成后回到南充开始做卤菜生意。2012年, 徐兵在南充设立食品公司,并出任法人代表,从事散装食品的卤制和零售。
2013年,徐兵在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滑滩河社区租下房屋,作为生产作坊,主要加工鸭头、鸭脖子、鸭翅膀、鸭腿、鸭脚板等,另外还有海带、土豆、豆干等素菜。他在销售卤制食品的门店上,挂着“果城周黑鸭”的店名(与武汉“周黑鸭”无关)。
2015年8月下旬, 徐兵为了把产品的味道提升一下,再一次去到武汉,学习卤鸭制品加工技术,一家卤鸭店老板以2000元的价格,把调料配方卖给了他。他所买到的配方中,有一种材料“籽籽”是罂粟籽。随后,徐兵以每公斤80元的价格,买回25公斤罂粟籽。
添加罂粟 卤菜店老板获刑
随后,徐兵就叫员工刘小炳在煮卤菜时添加罂粟籽。今年52岁的刘小炳是湖北公安县人,是徐兵妻子的舅舅。刘小炳明知添加的是罂粟籽,仍然按照徐兵的安排,非法加入罂粟籽粉末至卤制的鸭制品及烹煮的素菜串串中,并在南充城区多家零售店内销售。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徐兵在南充的门店、作坊内的卤菜制品进行检测,并在多种卤制食品中检出了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吗啡等有毒有害物质。
今年1月22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依法传唤刘小炳进行讯问,随后将其抓获。当天傍晚,徐兵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据南充警方调查,截至案发时,二人先后在卤制品中添加罂粟籽粉末20余公斤,加工生产卤菜,销售金额共计10万余元。
徐兵、刘小炳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均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1月24日,顺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徐兵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刘小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昨日,顺庆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被告人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