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加强账户管理,防范电信网络犯罪。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与此同时,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一个I类户,并且在三个月内同行异地存取现及转账免收手续费。
个人在同一家银行
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
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央行表示,此举旨在保护资金安全。此次通知主要对增量账户进行规范,个人在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
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降低居民转账成本,通知明确,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通知发布之日,也就是9月30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央行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也进行了约束。与对银行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要求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开立账户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