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0月31日电(记者田豆豆)有人被车撞倒在路边,扶还是不扶?武汉一位15岁的少年张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去扶一把。不过,他却被伤者误认为是肇事“嫌疑人”。近日,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交管局获悉,经过仔细调查取证,这位少年终于被警方认定并非肇事者。这一回,给他“撑腰”的是法律和认真的执法者。
10月16日下午,武汉民权路。一位女士走在路上,突然被一辆电动车撞倒。15岁的小张骑电动车路过,一见这情形,忙下车去搀扶。没想到,受伤的宋女士却误以为小张很可能就是肇事者。
120急救车把宋女士送去医院了,小张却被交警带到了江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当时的证人证据对小张比较不利。事故现场只有两位目击者,其中一位并没看到事故发生过程;另一位留下了固定电话号,却打不通。
事故现场不远处虽然有一个摄像头,可“视线”却刚好被树枝挡住了。从视频监控资料上,只能看清当时有一前一后两辆电动车经过,前一辆撞了人就逃逸了,后一辆停下来,两个骑车人刚好都穿着红色上衣。
在这种情况下,武汉交警提取了伤者受伤处的相关组织等请相关部门进行了微量元素鉴定、摩擦痕迹鉴定等四项痕迹鉴定,综合视频监控资料的比对结果,得出结论:小张不是肇事者。
调查结果一出来,武汉交警就把这个结论通知了小张和伤者宋女士。警方强调,宋女士对小张只是怀疑,没有一口咬定就是肇事者,至今其医疗费用都是自己负担,并没向小张讨要。
武汉交警正准备为小张申报市、区两级“江城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