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专电(记者阳建)非法生产烟花原料、非法生产引线、非法运输烟花爆竹……9月1日,湖南醴陵市纪委通报了4起党员参与非法生产典型案件,涉案人员被追加开除党籍、严重警告等处分。
通报说,2015年7月,醴陵市王仙镇党员张德卫雇佣他人在该镇温泉村非法生产烟花原料,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6年8月,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12月,官庄镇党员杨敬成在自家老屋非法生产引线,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14年6月,醴陵市人民法院判杨敬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今年8月,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015年7月,浦口镇党员黄孝海委托他人非法加工烟花,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15年12月,醴陵市人民法院判黄孝海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今年8月,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还说,2015年1月,李畋镇党员陈永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车辆装载爆竹驶入高速公路,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被行政拘留7日。今年8月,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