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 明年起施行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昨天正式发布。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积分落户坚持总量控制、存量优先原则。
简单总结一下积分落户政策:想要在北京申请积分落户,须先满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等4个条件;然后根据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来算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记者了解到,本市出台的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重点解决来京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员落户问题,指标设计则符合了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要求。
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4项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
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
每连续居住满1年
+1分
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
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
每连续居住满1年
+0.5分
备注: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3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大学专科(含高职)
+10.5分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15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26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37分
备注: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居住地
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
每满1年
+2分
最高+6分
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就业地
居住地
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
每满1年
+4分
最高+12分
备注: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算。
5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每条记录
-30分
备注: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算。
6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奖项
最高
+12分
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本市市级奖项
最高
+6分
备注: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
或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
每满1年
+2分
最高+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
每满1年
+1分
最高+3分
备注: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7 纳税指标及分值
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
或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6分
备注: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涉税违法行为记录
备注: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算。
每条记录
-12分
8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0分
9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或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
或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20分
备注: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