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多项行政审批权将下放至通州,“就近高效办理”。
《北京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根据《方案》,为加快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涉及北京城市副中心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将下放至通州区发改委(不含市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决算、招标方案审批等,年度投资计划办理也同步下放。
对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其土地出让审批也由市政府下放至通州区政府;地价评审则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下放至通州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设项目施工环节的许可、服务、监管事项下放至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此外,建设项目(不含市级管理河道和跨区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下放至通州区水务局,移植限伐区林木审批、采伐限伐区1至499株林木审批下放至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审查、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备案等下放至通州区民防局。
中央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仍由市级审批部门负责办理。
■ 释疑
审批权下放有哪些益处?
减少审批层级,通州可发挥作用更大,效率也更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将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境等权限都分别下放到下一级政府,减少了审批的层级,符合中央简政放权精神。同时,放权后通州区可以在副中心建设中发挥作用更大,效率也将更高。
他说,过去政府不愿意放权,觉得拥有权限的层级越高越好,但实际上权限越接近目的地,越接近用户,效果越好。竹立家表示,减少行政审批层级后,审批时间、路径会大大缩短,对于速度和效率的提升将大有益处。
亮点1
建设项目实行“集体审议”
根据《方案》,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由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每年年初汇总相关方面意见后,制定拟纳入试点范围的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有关部门根据会议精神分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亮点2
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合并审批
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手续和立项手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同时,简化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审批手续,规划国土部门出具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后,项目单位即可申请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登记等手续。此外,水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内容也简化为符合水资源和供排水条件、符合防洪安全要求、不改变排水分区、保水保土措施等四项控制要素。
亮点3
取消已批用地改扩建项目预审
精简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在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改建或扩建项目的用地预审;经勘察未形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的通州区,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不需进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查工作;取消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
此外,除国家法律法规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将对投资领域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并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内容、程序、时限等进行优化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