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疑子非亲生 妻子给他投下毒鼠强
省高院终审裁定:王向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每日甘肃网 (微博)8月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夫妻感情不和,丈夫怀疑孩子非亲生,妻子遂给丈夫投毒。昨日,省高院终审裁定,妻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报复投毒老鼠药毒死丈夫
经查,王向娜,女,1990年出生,正宁县人,小学文化,农民。王向娜于2014年10月与王某某自愿结婚,婚后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王某某质疑王向娜所怀孩子非自己亲生。为此,双方矛盾升级,王向娜索性提出离婚,并返回娘家居住。
2015年3月20日,王向娜在其父母规劝下,又回到王某某家生活。同年3月22日,王向娜独自吃麻辣粉时,听见对面一地摊正在叫卖老鼠药。想到王某某对自己的不信任,王向娜产生用老鼠药毒害王某某之念。王向娜购买一包白色粉末状老鼠药,装在衣兜内带回家中。
当日19时30分许,王向娜来到厨房喝鱼肝油时,王某某说他也要喝鱼肝油。王向娜乘调和鱼肝油之机,来到灶房案板处,在一蓝色花瓷碗中倒入开水,掺入老鼠药,用筷子搅匀后,又在碗中倒入鱼肝油,递给王某某喝下。而后,王向娜将王某某喝完鱼肝油的碗及搅拌所用筷子清洗后放回原处,返回自己房间将包裹老鼠药的纸片扔进炕洞。王某某服用掺有“毒鼠强”的鱼肝油数分钟后,出现头昏、抽搐、昏迷症状。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2时许死亡。经正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某系杀鼠剂“毒鼠强”中毒致死。
在被害人抢救以及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王向娜始终刻意隐瞒事实真相。直至2015年7月2日才在其父母带领下到正宁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投毒杀害王某某的犯罪事实。
一审被判无期被告人上诉被驳回
庆阳市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向娜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犯罪数月之后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向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王向娜提出上诉,声称购买的老鼠药是为自己准备的,偶尔产生了给王某某食用的想法;本案为家庭矛盾所引发,被害人王某某和其家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省高院终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处刑及适用法律均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