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北纬18度的海南省三亚市,椰风海韵、阳光沙滩、蓝天白云让人神往。然而,在这里,总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损害着城市形象。
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4年,海南省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三亚港务局原总经理(局长)周敬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人财物共1046084.47元,并为他人在冷冻厂经营、码头工程建设和工程拨付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周敬民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让人为其亲属建房仍收钱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7年,个体建筑商林远中标取得三亚港务局四区工程项目的承包权。施工期间,周敬民多次协调帮助林远解决现场施工困难,对林远申领的工程进度款每次都及时审批。林远为感谢周敬民在工程项目上的帮助,送给周敬民20万元,周敬民欣然笑纳。
2012年初,周敬民的哥哥周敬群想在文昌市文城镇建一栋6层住宅,周敬民就想让林远承建。住宅的土地权属证件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周敬群的儿子周世伟。
“有一天,周敬民打电话提出,让我出资给他的哥哥周敬群在文昌市文城镇建一栋6层的住宅楼,当时我在做港务局职工安置楼的工程,便答应下来了。”据林远供述。
林远称,他让职工詹达涛去办理周敬群建房的相关报建手续,后来又去找设计单位进行施工设计,还找了海口一家公司进行土地勘查,找相关施工队灌桩。目前,周敬群的房子已完成相关报建手续,进行设计、勘查及打桩等先期基础工作也已经完成。在此过程中,报建、设计等相关费用都是由其支付,总共支出426084.47元。
据介绍,2012年底,该房子打桩工作结束后,林远因其他项目施工需要人手,再加上周敬民的父亲过世等原因,暂停给周敬群建房施工。
“2013年初,我接到周敬民的电话,他说建房停工了,要给他一笔‘工程建设保证金’24万元。因当时我还在做三亚港务局职工安置楼工程,所以就答应给周敬民这笔钱。”林远说。
随后,周敬民让林远准备好钱和周敬群对接,还专门嘱咐林远告诉周敬群是来拿礼品的。接着,林远用一个黑色塑料袋包着24万元,再用一个礼品袋装好,约周敬群在文昌某茶艺馆见面,将礼品袋交给周敬群,并对周敬群说请将这些礼物交给周敬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计算,林远为周敬民建房,包括前期报建费用,后来的设计、勘查、打桩等施工费用,再加上前后两次送给周敬民的44万元,总共支付了866084.47元。
喝茶收钱帮人摆平“困难”
1993年,黄彩娣租用三亚港务局的土地,此后在该地上建了腾达冷冻厂,并一直经营至今。
“当时周敬民担任三亚港务局局长职务,我在交往中认识了周敬民。因为码头泊位常被其他船只占用,影响到冷冻厂的经营,我多次向周敬民提,希望周敬民管一下,但周敬民老是推托没时间。”黄彩娣称。
2007年,黄彩娣和丈夫郑灶庭约周敬民喝茶,谈了一下冷冻厂的困难,希望周敬民关照一下。在聊天过程中,他们把准备好的10万元拿给周敬民。周敬民收下便离开了。随后,在周敬民的干预下,黄彩娣提出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据介绍,周敬民在担任三亚港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冷冻厂、个体老板等提供帮助,并收取巨额好处费。
2000年,因租赁合同问题,福发冷冻厂老板林孙禄多次向周敬民提出予以关照。2001年,在周敬民的关照下,三亚市港务局与福发冷冻厂签订租赁合同。林孙禄对周敬民表示感谢。2002年春节前后,林孙禄用信封装3万元现金送到周敬民的办公室。
“2002年,我私人出资建设港务局小码头。周敬民利用局长身份出面帮助我协调与水产码头的关系,我的施工项目开展得比较顺利。事后,我送给周敬民5万元表示感谢。”个体老板洪曼宁称。
2014年11月,海南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敬民涉嫌受贿,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