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同意将江西省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将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批复》要求,江西省及瑞金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瑞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二是进一步开展瑞金古城“临水筑城、一河两岸、四塔环抱”格局的考古发掘及古城的环境整治;三是稳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群的保护与修缮,完善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叶坪、沙洲坝、云石山革命旧址群历史环境原真性的保护;五是积极推进红色文化遗产的传承研究、展示利用;六是适时开展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修缮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