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新通扬运河水域发生水质异常事件。调查过程中,扬州某化工企业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企业董事长李某随即被调查。这一查竟然牵出了两起扬州公安系统的贪腐案件。审讯中李某交代:他曾经向江苏油田分局原局长左智慧行贿30万元。因为左智慧是一个老公安,用普通的方法讯问,一方面达不到效果,而且在李某被查处的过程中,左智慧也得到消息了,这个消息是公开的,考虑到他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最后决定对他直接进行立案。
办案人员兵分三路:一组负责传唤讯问左智慧,一组负责外围取证,一组对左智慧单位和住所进行搜查。很快,左智慧乱了阵脚。办案人员以受贿30万元为侦查基础,赶赴左智慧曾任局长的宝应县公安局进行调查。通过宝应公安局历年积案,许多的案件当时没破,为什么破不了,当时作为公安局长,为什么后来的局长能把这些案件破掉,很可能有不明不白的东西,很可能有贪腐在里面。果然,某商会会长为了一个案件打招呼,向左智慧行贿7万元和两根金条的事实浮出水面。
除此之外,左智慧明码标价收受下属贿赂的事实,也渐渐明晰。收受公安局多名干警,在升职任职过程中贿赂,最少的达到三四千,最大的达到三四万,数额是非常巨大的。在大量事实面前,左智慧的心理防线彻底松动,如实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干警为什么要送钱物和表呢?无非是把他岗位调动表示感谢。两瓶酒两条烟,还有一个红包。2000元到3000元不等。今年5月28日,扬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左智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