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机关内设机构再次进行调整,新成立了第八纪检监察室。此次调整是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前两轮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向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线倾斜,旨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上来。
广西全区各市纪检监察机关都在行动,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露头就打。为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设立第八纪检监察室;撤销预防腐败室,在宣传部加挂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牌子,将原预防腐败室职责划入宣传部。目前,第八纪检监察室人员已经配备到位,正式开展工作。
调整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达到13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8.4%,其中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人员编制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2.2%,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强调要持续发力,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上,强化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三转”务实有效。
自治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持续深化“三转”既是践行党章的根本要求,也是纪委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举措,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将以这次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新成立的第八纪检监察室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其主要职能有: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