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公安机关获悉,7日当地发生一起爱犬人士拦截运犬车辆致交通事故案,双方4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重申,任何人都应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表达诉求,谁也不能超越法律红线。
据介绍,7日0时许,吉林省人陈某(男,42岁)、宋某某(男,26岁)驾驶一运犬车辆返回原籍,行至滨保高速公路北辰路段时,被吕某某(男,26岁,天津市人)、张某某(男,22岁,河北省人)等10余名爱犬人士追赶拦截,双方高速驾驶车辆,相互拐抹碰撞,在造成交通事故后停下。爱犬人士吕某某、张某某等人将大货车围住,持棍棒、砖头将大货车前风挡玻璃砸碎,并将陈某、宋某某打伤。
天津市公安北辰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派警处置。当日,运犬车辆方面的陈某、宋某某,爱犬人士吕某某、张某某4人因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8日,公安北辰分局会同北辰区畜牧局将陈某等人所运载的犬只送往有关部门检疫,爱犬人士也到犬类留检场地聚集。期间,个别人辱骂,甚至殴打现场工作人员。
公安机关称,表达诉求应通过合理、合法渠道,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红线,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