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30日公布了《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将依托长江经济带现有合规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规划建设示范开发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的引导作用,经过3-5年努力,示范开发区的发展规模、建设水平、园区特色、主体地位显著提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日益增强,参与国际分工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转型升级走在全国开发区前列。并以示范开发区为引领和示范,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优化升级,实现长江上中下游地区良性互动,逐步形成以示范开发区为主、省级开发区为辅,且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意见明确重点任务,一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长江下游经济发达省份,对接国际分工要求和可能,利用沿海、沿江岸线资源,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形成一批特色支撑点,开放型经济迈进新水平。二是承接国际、沿海产业转移,带动区域协调发展。三是产城互动,引导产业和城市同步融合发展。四是低碳减排,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开发区。五是创新驱动,建设科技引领示范开发区。六是制度创新,建设投资环境示范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