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3月1日起,我国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县(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将延至60周岁,但这一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本人可以申请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该通知文件已下发至广东省。此外,新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已经退休的女干部不再追溯。
据了解,目前一名广东省省直机构的正处级干部每月的收入(财政工资+岗位津贴)大约为1万元左右,尽管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在进行养老制度并轨改革,但其总体原则是改革后总体待遇不降低,按照目前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其待遇保持在在职收入的85%左右这一标准,也就是退休工资约为8500元左右。
如果该名女干部决定延迟到60岁退休,在假定其在这5年内在职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延迟的5年会比55岁退休多拿(10000-8500)×12×5=90000元,这还不包括延迟退休的这5年中工资上调、福利发放等待遇,因此可以预期的是,女干部选择延迟退休从经济收益上会有所增加。
此外,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并轨后,干部将来的退休待遇水平将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延迟退休5年,就意味着多缴5年养老保险,缴费额度多了且缴费年限也长了,这也会使得在60岁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上比55岁退休多出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