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吉林、广东、山西、湖北等地分别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发共鸣。大家表示,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重大部署上来,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
“法治领域改革社会关注度高、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11月1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就四中全会精神向吉林省委、省政府各级干部作了专题报告。乔晓阳从准确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入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和举措,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四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让我非常振奋。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要做好法律信仰的捍卫者,还要做好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吉林省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郭永智说。
广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101期“广东学习论坛”报告会,专题学习全会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来明深入解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任务和举措。张来明说:“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法制体系健全起来,将法治文明彰显起来,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社会才能既勃勃生机,又井然有序。”
“放眼全球,世界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制度的竞争。法治则是现代制度的核心。”在江西省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作了题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辅导报告。报告在江西省引起巨大反响,大家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全局性、根本性的长期任务,要紧紧围绕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三个关键问题,研究出台务实管用的措施和操作性强的办法。
山西省委中心组(扩大)举行专题学习会,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作了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辅导报告。袁曙宏深刻阐述了《决定》的重大意义、起草过程、起草原则和基本框架,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湖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举行集中学习。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作了“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重大举措”主题报告。“民生保障需要法治,反腐败需要法治,我们现在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需要用法治来解决……”姜伟联系当前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发展实际,系统解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关重大举措。与会人员表示,加深了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坚定了打造“法治湖北”的信心。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施芝鸿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历史背景、内在逻辑、主要亮点三个方面,对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系统、深入解读。与会者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顾书生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规章,带头依法办事,把全会的精神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