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介绍称,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牵头研究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明后年将陆续制定一些政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目前正在制定,重大决策的程序也要法治化。 政府为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袁曙宏说,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可以期望政府负责人有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但不能期望政府官员都是法律专家。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同时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这一支队伍很重要,没有这一支队伍,我们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成都会受到影响。” 为何把法治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考核指标?袁曙宏表示,一些领导干部嘴上喊法治,把法治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没有真正抓在手上。这次把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就是要优先提拔法治意识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的、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发生严重的违法事件、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在回应记者“法无禁止皆可为”的问题时,他表示,三个“为”是三句话,一个是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第二个是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第三个是老百姓法无禁止皆可为。“人民是权力的本体,人民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法律没有禁止的我就可以做,这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现在也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