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成都做生意不顺利,今年40岁的河南人郑女士欠了不少钱。之后,在男友李某的怂恿下,她准备花8万元从李某的朋友张某处购买50万元假钞还债,没想到到手的却几乎都是冥币。郑女士随后报警求助。
近日,成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郑女士虽有主观购买假钞的意图,但实际买到的是冥币,情节轻微,最终免于被起诉。
做生意欠债
男友劝她买假钞
12日,记者从成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郑女士在成都从事货运工作,半年前,因生意不顺亏本欠下不少债务。
得知郑女士的经济状况后,她在网上认识并发展为男友的安徽男子李某告诉她,他在成都有一个卖假钞的朋友张某,可以通过张某购买假钞还债。
之后,李某从安徽来到成都,先后几次给郑女士拿去“假钞”试用。郑女士很轻松地便将这些“假钞”用出,心生侥幸,加上对男友的信任,她最终同意了购买假钞还债的建议。
买50万假钞
到手的全是冥币
经过商议,郑女士决定用8万元人民币从张某处购买50万元的假钞,双方将交易地点选在了一个茶楼。
交易当天,张某将所谓的假钞用纸封装成51叠,装在一个黑色电脑包内,郑女士则和李某一同到场。交易时,张某主动打开其中一叠供张女士“验货”,剩下的则锁进了电脑包内。
验收完毕后,因为紧张,郑女士并未主动查验其他封装好的“假钞”。拿到8万元交易款后,张某很快离开了现场。
随后,郑女士和李某也一同离开了茶楼。之后,郑女士打开电脑包后发现,所谓的假钞全是冥币。
女子主动报警
男友因诈骗获刑
事后,郑女士找男友李某“要说法”,李某则反过来威胁称,购买假钞也是违法行为,如果报警她也会坐牢。
最终,郑女士还是选择了报警。之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自己伙同张某实施诈骗的事实,同时,另一名团伙成员郭某也一同落网。
李某交代,自己根本从来没有给过郑女士“假钞”,之前给她试用的“假钞”其实全部是真钞,目的就是为了让她放松警惕和上钩。
近日,成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购买假钞未遂
受骗女子免于被起诉
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郑女士如果真的买到50万元的假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她可能至少被判处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而在这起案件中,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经讨论后认为,郑女士因被骗购买假钞未遂,买到的系冥币,情节轻微,故对其作出微罪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