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夕,随着方广云在庐江县受审,合肥“房叔窝案”相关案件的审判已进入收官阶段。10月7日,记者了解到,法院对原合肥瑶海工业园拆迁办副主任范正东在内的4名涉案人员作出终审裁定。其中,范正东因三宗罪获刑12年。
据了解,范正东在瑶海工业园区拆迁办工作和担任拆迁办副主任期间,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范正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伙同他人采用虚假挂户等手段,骗取安置房和补偿款。据统计,范正东共计涉房14套,其中以亲属名义骗房6套,收受3万元贿赂协助他人骗房1套,伙同磨店派出所原户籍民警詹某骗房7套。瑶海区法院审理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已缴纳)。一审判决后,范正东认为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自己是从犯,且原判量刑过重,因此提起上诉。日前,合肥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此外,另有3名涉案人员因为贪污罪于日前迎来终审判决。据了解,王某、王光萍、刘超为非法获取拆迁安置房,经预谋后通过王某与方广云相互勾结,利用方广云担任站北社居委书记,协助政府部门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户籍资料、出具虚假拆迁安置证明等手段,骗取方桥新镇拆迁安置房180㎡及拆迁补偿费1.3万余元,共计价值4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