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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信用卡欠9百元6年后需还1万9 账单长3米

  • 时间:2013-11-19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欠钱小伙:银行从未直接找我;银行:找你103次都找不到

    华西都市报:6年前,陈先生透支了信用卡900多元,如今他得知当年的欠款已经“暴增”20倍变成了1.9万多元。另一方面,他还因为逾期未还钱造成了不良信用记录。虽然有律师表示,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复利计息,收取滞纳金也没有法律依据,但陈先生的遭遇还是给大家提了个醒:透支虽爽快,当心成“卡奴”。

    昨天下午,28岁的陕西小伙陈先生坐在银行门口,看着手上一叠3米多长的账户明细默不作声。6年前,陈先生透支了信用卡900多元,如今他得知当年的欠款已经“暴增”20倍变成了1.9万多元。另一方面,因为逾期未还钱造成了不良信用记录,他按揭买婚房的计划也被迫搁浅。

    记者陪同陈先生查看了银行流水后发现,大部分欠款是银行收缴的“滞纳金”。律师表示,银行收取未按期还款的信用卡客户滞纳金没有法律依据。

    麻烦事

    买房按揭遇阻才知欠信用卡“旧账”

    “直到按揭买房的时候才晓得出事了。”两个星期前,新婚燕尔的陈先生正准备和妻子一起按揭买婚房,但开发商的一句“办不了贷款”让他瞬间跌到谷底,“说我有1.7万的信用卡欠款逾期未还,现在有不良记录。”

    思前想后,陈先生回忆起来,自己确实曾有一张信用卡,欠了一笔钱没还。“2007年我在成都上班的时候,单位曾经集体帮我们办过信用卡。”陈先生说,当时自己二十出头,对信用卡完全没概念,拿到卡后便尝试着用卡消费,“后来我离开成都,卡也遗失了。”

    也许是因为侥幸心理,陈先生对欠下的信用卡账单并未太在意,随后他辗转各地打工。“直到2010年,我朋友给我说银行催我还钱,我才又想起来。”陈先生说,他随后联系了银行的客服并还了一笔钱,原本以为从此相安无事,没想到3年后碰上了大麻烦。

    买房遇阻的陈先生急忙赶来成都了解情况。

    吓一跳

    当年欠了967元如今每月500元滞纳金

    昨天上午,陈先生来到银行打出了这几年的账户明细。根据流水明细,陈先生在2007年最后一次消费后,一共欠了银行967元。直到2010年,包括滞纳金和欠款利息在内,他总共欠款2000余元,但让他不解的是,从2011年开始,他的欠款额开始“飞速”增长,到如今变成了1.9万余元。

    “全是滞纳金,每个月都在涨,从20多元到500元,比利息都多!”银行的流水显示,2010年9月陈先生需缴纳101元滞纳金,2011年9月变成217元,2012年9月涨为400余元,如今已经变成了每月500元。另一方面,月利息也从当年的7.8元变成了如今的245元。

    “为什么滞纳金会这么多,到底怎么算的?而且银行这么多年了都不告知我,弄得我现在很麻烦。”陈先生说,除了2010年他朋友曾告知他欠款外,银行方从未直接找过他还钱。

    银行说

    前后催款103次滞纳金利息复利计算

    昨天下午,陈先生再次找到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表达了对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疑惑。而银行方的记录又让他吃了一惊。“从2008年开始就在找你,直到最近都还在找。”银行工作人员李先生拿出几张催款记录,有关寻找陈先生的记录共有103个。

    从拨打陈先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到联系其之前的工作单位,甚至联系他朋友和户口所在的居委会,从记录上看,银行已经“用尽”办法来寻找陈先生。“不是不找,我们一直都在找,但确实联系不上人。”李先生说。

    对于这份寻找记录,陈先生当场表示认可,“我这几年到处跑,当年确实换了号码也没告诉银行。”

    “欠款利息是复利计算,然后滞纳金跟欠款总额有关,越到后面肯定越多。”李先生说,当欠款额达到1万以上,滞纳金会直接变成最高额500元。对于陈先生的遭遇,他表示同情,但无能为力。同时,李先生坦言,类似陈先生这种遭遇的还有不少人,其中不乏大学生。

    离开银行后,陈先生对记者说,自己第二天就去把钱还上,之后再咨询律师寻求帮助,“我现在担心的是就算还了钱,最后信用记录受损,短期内也不能贷款了。”

    律师观点

    复利收息违法滞纳金无法律依据

    针对陈先生遇到的问题,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军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复利计息。

    同时,陈军认为,银行收取信用卡客户的滞纳金,没有法律依据。滞纳金指具有行政征收职能的行政机关,在征收规费的过程中,因义务人迟延交纳规费,而需额外交纳的金钱,它被视为行政处罚的一种。也就是说,不属于行政部门或受行政部门委托的银行无权收取滞纳金。

    “准确来讲,银行所谓的滞纳金应该属于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滞纳金的总金额应该不能超过本金的30%。”陈军说。

    法律链接: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记者调查

    银行计息方式不同留神莫当“卡奴”

    昨日,记者向其他几家银行的客服进行咨询,所有银行均会对信用卡逾期不还的用户收取滞纳金,且和累计欠款总额挂钩。但欠款利息计算方式各有不同,有的银行采取非复利计息,有些采取复利计息。

    面对记者对计息方式和滞纳金缴纳规则的疑问,客服均表示系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而一旦客户改变了联系方式没有告知银行,银行便很难再联系客户。

    在某银行供职的邓先生提醒市民,一定要了解所持卡的欠款惩罚规则,不要因为一笔小钱,变成“卡奴”。更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逾期还款,信用记录就会受损,5年之内可能都办不了贷款。欠款严重的会上银行黑名单,以后金融业务就几乎无法开展了。”

    华西都市报记者 熊浩然 实习记者 严维巍 摄影 吴小川

    信用卡信息遭泄推销员刷走15万

    华西都市报讯(郫法宣记者吴柳锋)经推销员办理信用卡后,却久久没有到手……这时,你得小心了,因为你有可能已欠下巨债。近日,郫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信用卡推销员何某在获取办卡人的信息后,中途截下信用卡,再冒用办卡人身份将卡激活后刷卡消费成功。运用此法,他先后两次得手,共刷走15万余元。最终,何某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

    办案法官邓勇提醒,市民办理信用卡一定要在正规的银行网点办理,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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