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研讨会在京召开。与会专家就地方职能转变涉及到的编制、财务、机构调整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会议上,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信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石亚军教授发言认为,真正要使市场发挥决定因素,关键是要破除市场的壁垒,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其中,转变政府职能是根本。要使政府职能转变在地方职能层面真正落地,重要的是要构建客观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建立政府职责、市场功能、社会作用边界的分析框架;准确确定政府职能内涵、外延、观测点的职能配置指标体系;科学划分三级政府职能在同一政府、部门、部门内设机构以及不同层级政府间合理配置的模块图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认为,应允许地方有差别。“比如,我去过某国一城市,接待我们的市长说他是兼职的,一周两天当市长,还有三天当律师。这个城市的消防队员、警察是全职的,其他职位兼职,因为大家不愿意交税,交的税只够养警察、消防队员,所以市长就是半公益性的,政府设置跟它的财税能力是相对应的。”薛澜教授指出,这是个值得参考的特殊例子。我国的地方政府难道一定要设置几套班子吗?“财税是保障机制。如果它没有这样的财税能力,就要适当精简。”
中国行政司长鲍静研究员介绍了地方政府人力资源配制不合理的问题。石亚军教授补充到,2008年的时候,曾带队到内蒙某旗考察,发现该地区环保局管1200平方公里,但总共11个人,只有5个搞业务的,而这5个人都不是学环保的出身。专家学者表示,编制不能够只按照从中央到地方层级递减,还应该赋予每个编制有什么样的职责,干什么工作等详细内容。
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青锋司长认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切实实现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治理水平,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他还指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和财税体制、法律保障体系、行政执法体制密切相关。
北京大学陈庆云教授认为,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过程中,基于我国多层次的五级政府结构与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的现状,要有针对性,有区别的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孙柏瑛教授认为,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分权与责任配置问题,应当着眼于条块之间的合理架构,通过加强法治建设,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权责体系,优化权责运行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信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石亚军教授,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司长青锋,北京大学、澳门理工学院陈庆云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社长、主编鲍静,中国人民大学管理系主任孙柏英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周汉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长薛刚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孙党委书记李程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施正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傅广宛教授,北京市信访矛盾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信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郑广淼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翟校义教授,澳门理工学院鄞益奋教授,中国政府和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赵鹏副教授出席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