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了解到,广告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
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姜健、莫小莎等61位代表建议修改广告法,增加关于新媒体广告和广告代言人责任的规定,强化广告监督管理机构职责,维护公众利益等。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在广告法修订工作中,对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在总结广告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广告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修订送审稿,已于2009年8月报送国务院,送审稿已基本涵盖议案所提建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修改完善广告法对于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维护公众利益十分重要。广告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3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工作,争取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