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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业单位“萝卜招聘”频现 学者呼吁应严惩违规者

  • 时间:2011-10-18 新闻来源: 人民日报
  •     自2006年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施以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拔新进人员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选人用人机制,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却接连出现了以“萝卜招聘”为主要特点的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萝卜招聘”现象为何屡禁不止?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究竟为何?如何遏制和防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不正之风?这些问题,人们关心,更期待破解。

        1.“萝卜招聘”花样多

        在形形色色的“萝卜坑”外,总能找到一个或一群洗净了身子的“萝卜”

        这是一起典型的“萝卜招聘”。

        2010年11月,福建省屏南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其招聘文件中明文规定,报考人员须为“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而且,“根据宁人发[2005]207号文件精神,若报名数等于计划数免于笔试,将只进行面试与考核。若报名数多于计划数需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考核”。

        鉴于如此“独特”的招聘条件,网友纷纷发帖,质疑此次招聘为假的不能再假的“量身定做”,并冠之以“最雷人的招聘”。不光在网上,这场“特殊”招聘也在小小的屏南山城传得沸沸扬扬。后来的事实验证了公众的质疑:在这一招聘条件的限定下,只有宁德市某市领导之女一人符合招考条件,最终未经考试就直接聘用。事件曝光后,宁德市人事局很快取消了招聘。

        如果说屏南县搞“萝卜招聘”时的违规手法,尚属费尽心机为“萝卜”精确“刨坑”,那么,海南省三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暗箱操作”行为则更为明目张胆。

        2010年4月,三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所属的两家事业单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很快,人们就惊奇地发现,有8名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亲属也参加了考试,而按照有关规定,这些人根本就不符合招聘考试的资格条件。更为“奇特”的是,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温孝廉之女温某,居然在考前就已经获知了试题的答案,结果一举“拿下”99分的高分,舆论一片哗然。

        纸里终究包不住火,事情很快败露。经三亚市委、市政府调查组调查核实,有关部门迅速取消了包括温某在内的8人的考试成绩,并将有关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事实上,近年来“萝卜招聘”事件时有曝光:安徽省原巢湖市居巢区在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只允许本区籍生源或父母一方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报名;江苏省句容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中,市政府接待服务中心公务接待人员的应聘条件设置为:女性、身高1.63米以上、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验、面试成绩占70%、专业不限、限句容籍户口等;2010年,浙江省上虞市招商局招聘一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其报名条件也引来各方关注:具有浙江省户籍、2010年8月1日前在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专业英语八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纵观各地此类公开招聘,不管招考部门如何解释,人们总能在这些形形色色的“萝卜坑”外,找到一个或一群洗净了身子的“萝卜”。

        2.“倔强的萝卜”

        “内部人控制”给了权力寻租者违规违纪以很大的操作空间

        “萝卜招聘”,最早起源于网友对个别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量身定制”等违规行为的公开质疑。渐渐地,这一形象说法得到公众的认同,从网上走到网下,广泛流行开来。

        虽然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但不可否认,以“萝卜招聘”为代表的事业单位违规招聘事件近年来确是一个接一个地冒头,已经成为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

        2011年3月7日,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曾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的“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等现象发出通报,并首次对外公布了5起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典型案例,暴露出某些基层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存在的“内部招聘”、“人情招聘”、“舞弊招聘”等严重问题。

        为什么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沦为违规进人的“重灾区”?为什么最近几年一些地方似乎“萝卜招聘”进入了“高发期”?很多人纳闷:哪来这么多“倔强的萝卜”?

        在不少地方,具有普遍性的现象是,因为国有企业数量有限,且用人早已与市场接轨,具有“公家”性质的单位无非两大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进入党政机关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且“凡进必考”,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完善,这个被誉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的选拔模式,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年度“大考”,其公平公正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这在客观上也成为违规者最大的障碍。

        公务员这条路走不通,一些人开始将目光聚焦到多为财政供养且相当稳定的事业单位。

        不同于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更强调公共服务的专业技术性,往往需要根据岗位需要选用人才,很难像公务员考试一样“一把尺子量人”,这就要求落实事业单位用人的自主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表示,多年来,这种用人自主权在一些基层单位被异化为“内部人控制”,从而给了权力寻租者违规违纪以操作空间。

        “公众对当前的‘萝卜招聘’现象十分反感,其实在公开招聘推行之前,某些地方事业单位的进人更为随意,甚至领导批个条子,人就进去了,根本不用考。”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表示,应当历史地看待当前的事业单位“萝卜招聘”问题,如今需要“量身定制”恰恰说明原本松散的大门开始收紧了、规范了,使得一些人如果还想达到目的,就不得不绕着圈子费心“挖坑”,在网络时代,这样做又很容易被公众监督导致事情败露,“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时代确实在进步。”

        “近年来就业压力的增加,也使得事业单位更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猎物’。”吴江表示,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的用人方式将越来越规范,能够藏匿猫腻的空间也越来越小,一些地方事业单位“萝卜招聘”等违规现象的高发态势,恰恰反映出某些地方官员冒险“搭末班车”的投机心态。

        3.纪律仍需再严肃

        公开招聘的程序设置还要更为科学合理,使“有心者无能力”

        针对“萝卜招聘”,决不可听之任之。

        今年3月的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通报,明确要求“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通报中所要严格的“政策”,主要系指2005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组部、人社部2010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这两份文件。

        特别是在后一份文件中,中组部、人社部强调:“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事实上,在已曝光的几起案件中,相关责任人确实受到了一定处理。

        2010年11月,屏南县有关部门对游代进、张功成进行停职检查,并要求纪委、监察局继续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正确履职,公正办事,坚决杜绝类似失职行为的发生。同年12月,屏南县人大常委会免去游代进财政局局长职务和张功成人事局局长职务,给予游代进记大过处分、张功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1年2月,三亚市纪委、监察局建议免去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职务,责令人社局副局长陈明、副调研员龙海作书面检查,对两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即人力资源开发局局长黎达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胡大川诫勉谈话,免去邢福流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职务。

        “必须严肃纪律,保持高压态势,让违规者受到严惩。”刘旭涛认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的“萝卜招聘”等违规行为仍需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吴江指出,在公开招聘的程序设置上,还要更为科学合理,使“有心者无能力”,避免违规的发生;同时,也要强化既有制度的执行力度,比如回避制度,很多“萝卜招聘”就是没有执行好这个制度而发生的。

        “从长远看,更要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相当一部分非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应尽快跟市场接轨。”吴江强调,“如果‘铁饭碗’都打破了,再费尽心机搞‘萝卜招聘’,动机便会大大衰减。” (记者 盛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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