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一记耳光,也构成故意伤害?近日,增城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一名打人耳光的女子提起公诉,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月15日晚上9时许,尹某兴接到学校董老师的电话,董老师告诉尹某兴其儿子没有参加晚自习,在学校找不到人,要求尹某兴到学校协助找人。尹某兴和丈夫一起来到其儿子就读的增城某中学。见到董老师后,尹某兴想起儿子日前因为与同学打架被要求赔偿医药费,这次又接到投诉电话,认为是老师对其儿子有成见,一时火冒三丈,质问老师是否冤枉了其儿子,见董老师未做声,怒气更胜,甩手打了董老师一巴掌,将其打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