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沈晓明同志、姜平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
沈晓明,男,1963年5月生,汉族,浙江上虞人,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医学博士,研究员,教授。现任市委常委、副市长,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市红十字会会长,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任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院长,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校长,上海交通大学常务副校长、医学院院长,市科教工作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
姜平,男,1956年12月生,汉族,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1975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市委常委、副市长,上海行政学院院长。
曾任浦东新区工作党委(管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浦东新区工作党委(管委会)副秘书长、政法委秘书长,浦东新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孙宋文管委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