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日前出台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从2013年起,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且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求职补贴需经毕业生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合格。
为确保补贴发到申请人手里,除高校就业部门审核原始材料外,还须经过“二次公示”,即在申请学校公示、受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义的,统一办理银行卡,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卡上,由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激活银行卡,领取求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