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缴清购房款有优惠,宣称共同炒卖商铺能获利,苏州一售楼女子竟骗取近20名受害者购房款三百多万元。今天(6月19日),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大诈骗案,判处被告王月有期徒刑11年六个月。
现年26岁的王月是一家商业投资公司的商铺销售人员,看到近几年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利润如此之大,王月不禁动起了赚钱的歪脑经,想发一笔横财。
2011年11月,王月利用职务之便开始了她“诈骗”计划的第一步。王月利用其代理销售某商铺之机,先后联系多名客户,谎称虚构缴清购房款有优惠或共同炒卖商铺能获利等事实,引诱客户上钩。
没过多久,徐先生成了上钩的第一条“鱼儿”。徐先生10月份在苏州某广场买了一间商铺,总价66万,分两次付了2万元定金,之后由于价格原因想要找王月退房。
王月谎称如果通过内部人员购买的方式价格可以优惠到55万,但要先交10万元定金,让徐先生先将钱打到其个人账户,她已经垫付了首款,深信不疑的徐先生立马相信了她。
之后的五个月,徐先生先后分六次打了55万元到王月的个人账户上。期间,王月利用之前偷得的公司收据开了两张总值55万元的收据给徐先生。
看到钱来的那么容易,王月表现的越来越大胆,紧接着又拉拢客户炒卖商铺赚差价,宣称以她的名义定商铺有很大优惠,如果不赚钱承诺将定金退还,赚钱就五五分成。
有这么一个稳赚不赔的机会,很多胆儿大的客户都纷纷上了钩。从头至尾,那些被骗的客户从来未跟公司财务接触过,而交易中涉及的商铺也是根本不存在的,王月只是利用炒商铺和付清房款有优惠来迷惑被害者。
就这样,重复的诈骗伎俩,屡试不爽。2011年11月至2012年8月期间,王月先后骗取了18名受害者共计320多万元。期间,王月还利用这些原本不属于她的钱买了一辆polo车,而大部分钱都被她用来参与网络赌博。
本以为这样的环环相扣会天衣无缝,骗来的房款可以去补其他被骗的客户的房款,事情肯定不会败露。可惜,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业主见商铺拿不到,钱又回不来,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惊天大骗局,立马报了警。
利用工作关系,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王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公民私人财物共计三百二十多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虎丘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