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7年2月至2011年10月期间,重庆市云阳县、开县、巫溪县、奉节县、城口县以及四川省万源市、宣汉县等地的农村群众相继接到陌生人打来的电话。来电者冒充警官、办案人员或者医生,谎称受害人在外务工的子女及亲属要么在外打架、偷盗、吸毒、贩毒被抓获,要么遭遇车祸正在医院实施紧急抢救。告知这个惊人消息的“热心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就是骗钱,而且钱被他们引导打在一个指定的银行卡上。为了囹圄“捞人”或者“病床救人”,善良的留守老人们相继被骗。
法院审理查明,重庆市开县温泉镇白玉村的李阳、李光,为了骗取他人财物,利用伪造的身份信息先后到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等多个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10余张,实施诈骗78次,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1328420元,诈骗范围涉及川、渝两地的云阳、开县、巫溪、奉节、城口、万源、宣汉等地数十个乡镇,涉及山村群众210多人,且诈骗对象多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阳、李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以诈骗罪,判处李阳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李光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万元;对其用以作案的6部手机没收,责令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所有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