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11.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7亿元;公务接待费0.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亿元。
数据核算显示,北京市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压缩1800万,一般性公务出国压缩1700万,两项共3500万元。
但文件规定,市级部门都要压缩出国费和接待费,这意味着,在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压缩的基础上,一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比如国企、部分学校等的三公经费也将压缩,因为此前北京并未公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数额。所以此次三公经费总额压缩将高于3500万元。
此外,根据记者梳理,由于北京市公布的各项数据中,没有关于会议费、培训费和印刷费等的单独分类,所以具体压缩的金额数无法计算得出。
无特殊原因不追加预算
文件规定,要从严从紧安排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预算年度执行中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
同时,对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实行经费总额“零增长”,并在经费安排结构上进行优化调整。
文件提出,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费等管理办法,研究量化的支出标准。同时,选择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部门,将“出国考察”等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范围。
文件同时规定,2013年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及扩建。
此前中央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