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炳珍在6.25第20个全国土地日前夕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由于人口基数大,许多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
李炳珍指出:我国土地总面积战世界土地总面积的7.2%,居世界第3位。但人均土地面积11.65亩,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我国人均耕地面积1.39亩,约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40%.土地资源的基本特点可以开过为“一多三少”,即总量多,人均土地少(尤其是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可开发的后备资源少。从耕地质量上看,我国耕地总体质量不高,全国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有0.91亿亩,有水资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的耕地只占40%,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的79%.我国可开发的后备资源不足,其中可开发为耕地的约1亿亩,且主要分布在西北和东北地区。目前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尤其是耕地保护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李炳珍局长继续介绍说:矿产资源是指能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蕴藏在地壳中的,呈固态、液态和气态的各种矿物。包括煤、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地源矿产,铁矿、铜矿、铅矿、锌矿、金矿等金属矿产,硫铁矿、石膏。石灰岩等非金属矿产,地下水、矿泉水等水气矿产。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砖瓦粘土也是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耗竭性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条件。世界上92%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料、70%以上农业生产资料和30%的生产生活水都取自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国目前已发现的矿种有171种,其中,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有158种。矿产资源总量已居世界第三位,原煤、钢、有色金属和水泥产量位居世界首位,为世界矿业大国。石油、铜、金、硫酸、纯碱、烧碱、化肥、原盐、玻璃等产量居世界前列。
李炳珍局长强调:由于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因此我国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我国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已从3.9亩降至1.39亩。1998-—2006年,我国耕地面积从19.45亿亩减少到18.27亿亩。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各项建设对土地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加,人均土地资源短缺尤其耕地资源短缺状况很难改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农业的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以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作为保障。
莱州国土局李炳珍局长还透露:根据国家统计局提出的我国粮食的消费标准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研究,2010年我国人均粮食需求量应为420公斤,全国粮食需求总量为 5.88亿吨;2030年人均粮食需求量应为440公斤,全国粮食需求总量为7.04亿吨。粮食生产问题取决于耕地数量、播种面积单产、复种指数和粮经比等因素。到2010年和2030年,如果我国实现粮食95%自给自标,则需要耕地分别为18.24亿亩和 18.5亿亩。
为此,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18亿亩耕地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一道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