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阳江市中洲街道办上坎村村民投诉称;我母亲(史锦霞 58岁)是上坎村的4个村长之一,在2012年10月11日,我母亲受到全体村民的委托,就和村里的另外4名村民一起到
广东省信访局反映问题,于当天晚上回到阳江汽车总站,就被当地政府中洲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洲副书记“付峰华”司法所所长"郑华富"、中洲常务副主任“冯钦”负责维稳的林良
健等,勾结社会上身份不明的20多闲杂人员逮捕了4名上访村民,在政府徇私枉法、包庇,纵
容,的情况下,强行拖上了用迷彩布挡住车牌的几辆小汽车上,家属当时即到城北派出所报警和打110,但均不受理。无辜村民却被他们公然违法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关在阳西的宾馆、阳东的双捷养老院等软禁了8天,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违法的行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受宪法保护!肆无忌惮的中洲街道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威逼恐吓,采取不光彩等手段,做被软禁人员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签名同意,以42.9元一平方米
的价格让中洲街道政府来征收农民的耕地农田,并要他们保证以后不再上访,施工方将水稻田填土覆盖时,他们不再出来拦阻,签完保证书后便可以回家,刚开始4名村民不肯签,但是由于被软禁了8天,被抓村民怕家里人担心,最后还是签了保证书。在10月19日的时候,被抓村民回到了家中与家人团聚,由于我母亲是村长,她的签名可能会代表着全体村民的利益,所以我母亲不肯签名,在同一天,气急败坏的政府,把我母亲押送到阳江市白沙看守所,天下午,我父亲收到中洲派出所的“刑拘通知书”他们开始捏造事实编造谎言加害给我母亲带上“教唆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帽子,采取了刑事拘留。在11月2日时,我父亲又收到了中洲派出所的“逮捕通知书”经阳江市检察院批准由阳江市江城分局执行“依法”将我母亲逮捕。在逮捕期间,中洲和平村委会的书记“谭建华”、副书记兼治保主任“林四好”(官位是用钱买来的)多次做我父亲的思想工作,劝我父亲签名同意中洲街道征收了我家的耕地农田,并要
我父亲承认了我母亲所犯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中洲方也要我母亲签名同意征收上坎村的农田和承认所犯的“毁坏财物罪”签完了名之后便可放我母亲回家,我们家属包括全体的村民都知道,我母亲根本没有犯所谓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村民的签名和指模作证我母亲没有犯“毁坏罪” 我母亲之所以会被中洲街道书记“关干劲”派人抓了,是因为中洲街道书记在没有付清农田补偿款、没有安置好农民土地赔付,就强行把农民的水稻填土覆盖了,在2012年2月10日
还将10多名村民打成重伤骨折入院治疗,还抓走了4名无辜村民(分别是村长林举德、村委林耀东、林早)关在阳江看守所近一年,为了给无辜村民讨回公道,我母亲和村民在2012年的2月至10月数次在阳江本市信访,接见他们的有市长、区长、公安江城分局的局长、信访局局长、司法、检察院等各级领导,但问题在本市一直未得到解决,所以被逼无奈的村民出现了2012年10月11日到省信访局反映问题这一幕。我母亲被逮捕后,和平计生主任黄玩娇(10多年前是和平村委会请来打扫卫生的一个妇女,后来凭自己的手段和先决条件优势等,当上了人瞩目的计生主任)为讨好“关干劲”主动到公安机关作伪证(为了她日后的仕途道路不择手段以牺牲别人为代价,陷害良民讨好领导)以此证明我母亲有毁坏财物一事(我们家属将保留日后追究她作伪证的法律责任)但另外的3名村民人证是在作口供过后被人为强加上去的,当时他们本人都不知道有作了指证我母亲作毁坏财物的伪证。后来他们都愿意为我母亲澄清没有毁坏财物而出庭作证。2013年1月25日,在阳江市江城法院还公开开庭审判我母亲,
我母亲身受别人陷害,请问法官何罪之有,而仅凭警方的伪造出示所谓证人名字用证人1、证人2、证人3、证人等等来替代吗?你们执法者就是这样使用法律吗?而这些证人的名字你们为什么都不敢宣读,没有确凿的证据你们就来定罪吗?公诉人在没有证人出庭,没有相关证据(包括图片和视频)在公堂上出示的情况下,一派胡言、扭曲事实、冤枉良民,法庭上审判长、公诉人辩不过我母亲,在当事人话没有说完的情况下恼羞成怒匆匆退了堂,法律是公平、公证、公开,你们做到了吗?到现在离开庭已超出了一个多月,为什么审判结果还没出炉,这其中又隐藏着什么呢?在2013年2月28日起,多个相关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多次到阳江看守所接见
我母亲,要求我母亲签名认罪,但是我母亲坚决不肯签,因为她没有毁坏车辆,和其他财物,那里有认罪的道理。和平村委里的黄玩娇、林四好、谭建华等人多次到了看守所劝我母亲签名认罪、并签名卖耕地,他们口出狂言还说“你是斗不过共产党的”在2013年3月5日这天,法院、检察院、江城区府、中洲街道办、和平村委等相关的政府部门10多个人再次来到
了白沙看守所,要我母亲在一份文件上签名。政府的光辉形象就这样毁在这些腐败贪官手上。难道这个社会真的是权大于法吗?真的没有道理可言吗?
中洲书记“关干劲”还说“你们上坎村是三无村(一无高官、二无能文能武的能人、三无钱)穷村一个,我们有办法把耕地抢到手”在2013年1月7日,中洲街道办就在全村还有80%的农民二期还没有签名同意征地的情况下,再次对农田进行强占填土,当天还出动了上千名联防、公安、武警和身份不明的黑社会,在村里镇压村民,不准村民出来说理维权。每天数
十辆泥头车来回穿梭填土,将上坎村所有的基本农田都被废土覆盖了。自从泥头车开始填土以来,中洲大道的车祸事故频发,就在3月5日下午这天中洲大道上坎村路段就发生了一起泥头车(此车为中洲街非法填土的车辆)撞死一人的重大交通事故。死者为50岁左右的中年人。为此在3月6日和7日,这两天里中洲街道办暂停了所有泥头车的填土工作。中洲还要征收包括和平村委在内的8个村委会的所有基本农田,按省国土资的标准划分,阳江市江城区所有
的土地都是5类地,在2010年征收价为58.5元一平方。中洲给出的价格是42.9元一平方,其中每平方少了15.6元,这15.6元到底去了哪里?直至现在征收价格还是在42.9元一平方。 和平
村委主任“刘来”“杨广润”副书记兼治保主任“林四好” 官商勾结、私自倒卖集体土地,将和平村委的良田变为荒地。在战争年代,我们伟大的共产党不拿人民群众的一针一线。相反,在和平年代却要抢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了维护非法被征的农田、非法逮捕村民、村长一事,我们看到了村民的无奈,无助,也看到了政府的霸气,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我们将联合中央媒体为受害百姓维权,拖出党内的害群之马,希望当地政府本着服务百姓为宗旨,组织调查组深入调查,查出事实真相,还村民一个公道,还受害人一个清白。本网将持续关注;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