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存在严重的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为了发展旅游业或者进行城市营销,很多城市千方百计都要挤进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但是在申报成功之后,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却往往随心所欲。
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山东省聊城市、湖南省岳阳市、云南省大理市、河北省邯郸市等8县市因保护工作不力,致使名城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名城保护专家指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必备要素--历史文化街区在“拆旧建新”的房地产开发热潮不断沦为废墟,还有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因为过度商业化导致已无“文化”可言。要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亟待建立历史文化名城资格退出机制。
不少历史文化名城没有历史文化街区
在24岁的湖南岳阳女孩唐秋芬眼中,洞庭湖边、岳阳楼旁游人如织的汴河街毫无历史感。“这条街是新修的,其实就是假古董,真正的老街拆的拆,破的破。”唐秋芬从小到大都在岳阳生活,小时候经常去翰林街、楼前街、塔前街三条老街玩。不过,这三条支撑岳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字招牌”的老街却面临着有名无实的尴尬处境:翰林街消失,楼前街瘫痪,塔前街命运未卜。
2011年1月起,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开展保护工作检查。作为湖南省被抽检的两座名城之一,岳阳市因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不力遭到检查组严厉批评。另一座被抽检的名城是凤凰,尽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相对到位,但由于过度进行商业开发,也被勒令整改。
“岳阳只重视保护几座单体的文物建筑,比如岳阳楼、岳阳文庙、慈氏 塔 , 不 太 注 意 保 护 历 史 文 化 街区。”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柳肃说,凤凰的老城区、老街区倒是保留不少,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过度商业化,失去了传统的风味,到处都是灯红酒绿、吵吵闹闹的酒吧,失去了古代边城的味道。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按照规定,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必须有两个以上历史文化街区,但是不少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早已经不符合国家标准。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说,在业内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参与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调查的专家透露,在全国近120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已经有将近20个没有历史文化街区,有将近一半历史文化街区不合格。被通报批评的8县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乱象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大肆拆除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地产项目开发
在柳肃等专家看来,我国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存在严重的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为了发展旅游业或者进行城市营销,很多城市千方百计都要挤进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但是在申报成功之后,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却往往随心所欲。
被通报批评的聊城和岳阳同属于1994年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它们一方面扛着‘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自吹自擂,另一方面却大肆拆除历史文化街区或者进行过度商业开发;这边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在房地产开发热潮中沦为废墟,那边不伦不类、花里胡哨的仿古街道却不时拔地而起。”柳肃表示。
山东聊城是一个“推倒重来”的极端例子。三年前,这座北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启动了雄心勃勃的古城重建计划,但是却并没有遵守“古城卫士”阮仪三领衔编制的整体规划,大片的老街区被拆除,同时又大量建起青砖灰瓦、檐牙高啄的仿古宅院。“街巷的基本格局还在,但是里面的建筑全都变掉了。”
岳阳原翰林街是晚清风格的老街区,长约200米,宽4米,因为清朝岳阳籍翰林学士黄秀曾在此居住而得名。唐秋芬告诉记者,翰林街原址在某开发商(保利地产)地产项目开发范围内,街道内原来建筑已经被拆除殆尽,青石板路也被沥青路取代,异址重建的新翰林街不新不古、不中不洋,少人问津。
柳肃表示,全国大小名城“拆旧”“建新”的动力差不多都是源自土地财政的老路子。修复历史文化街区不仅不能给财政带来贡献,反而需要财政大量投入资金,所以城市决策者对老街区热衷于推倒重来,征收老街区土地成本并不高,但是一卖给开发商那就要翻很多倍了,G D P数字很快就涨上去。
大理、凤凰等名城的问题在阮仪三看来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另一误区。“很多人把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跟发展旅游等同起来,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就是为了发展旅游,发展旅游就应该尽快取得经济效益,所以保护就是为了赚钱,这一下又陷入商业开发的死胡同了,根本不可持续。”阮仪三说。
破解困局有待建立名城资格退出机制
不少专家指出,与东部沿海城市相比,历史文化遗存遭到破坏的现象在很多二三线城市更加普遍。近年来在长沙、武汉、南京等城市,不少群众对城市决策者的做法早已深恶痛绝。
记者了解到,除了日前点名通报批评八县市之外,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并未对外公布联合调查报告。“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存在问题的肯定不止这八个县市了,很多没有被点名 批 评 的 名 城 肯 定 也 好 不 到 哪 里去。”阮仪三说。
柳肃指出,根据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性影响应该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但是,该条例并没有规定实行名城资格退出机制,由于没有“被摘帽”的压力,很多城市往往在申报成功之后,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就毫不上心了。
“破坏了的,濒危了的,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能还没想好怎么处理。我个人建议,首先要公布检查的情况,让所有名城接受公众监督、吸取教训。一些做得实在太离谱的城市,可以考虑摘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牌子,不动真格就刹不住这股歪风,不过也要防止出现破罐子破摔的情况。”柳肃说。
“路可以缓修,楼可以缓建,但是历史文化遗存一旦被破坏了,就没有办法再恢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魏坚指出,我国目前的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保护体制还缺少“能进能出”的名城资格退出机制。“只有建立起退出机制,才能让一些城市破除重申报、轻保护的错误观念和做法。”魏坚表示。
不少专家还认为,很多历史文化名城出现大拆大建的不良倾向,还与地方政府内部欠科学的政绩考核方式有很大关系。不少城市管理者为了谋求升迁资本,在任内急于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快速提高G D P。
“长远来看,考核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必须强调他们在保护地方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方面的贡献。”柳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