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近中国多家银行被曝出其代销的投资产品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银监会办公厅近日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各银行全面排查代理销售第三方产品的业务风险。
资料图
■CUBN记者 张跃 福建报道
最近中国多家银行被曝出其代销的投资产品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银监会办公厅近日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各银行全面排查代理销售第三方产品的业务风险。可以说,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一直是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相应的监管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一些银行往往放松要求甚或流于形式,等到发生兑付问题暴露时往往已经对银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近日,福州消费者王秋金女士就向本报投诉称,她在购买中国农业银行(下面简称“农行”)代为销售的基金产品时遭遇误导、赎回难等问题。
理财产品买易赎难
据王女士诉称,她于2012年11月19日早农行福州黎明分理处通过大堂经理林薇介绍购买了代码为110050的“易基月月利理财A”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银行介绍购买基金过程中,她多次向农行方面明确表示其就是想要购买周期为21天的易方达基金[微博]。12月10日,她如期来到农行,拿到了由农行方面出具的“赎回基金(对私)”投资理财业务凭证。当她提出要马上赎回基金时,却被农行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后来王女士才从该行林薇经理处了解到,原来她购买的基金周期并非21天,而是要到12月26日才能赎回。当王女士反问为什么10日又能开出“赎回凭证”时,林经理却无法自圆其说。
尽管王女士随后多次向农行客服投诉,也多次与农行方面沟通,但农行每一次都在推托,让她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无法理解。“真希望银行能在保护客户利益的前提下,也能充分考虑到现实中客户第一次购买基金产品的一些特殊情况,特别是向第一次进行基金投资的消费者介绍清楚基金份额明细、周期等具体情况。”王女士表示。
记者随后进行调查后发现,“赎回难”问题主要出现在以银行为代表的代销渠道方面,有些银行为提高销售业绩,并未向投资者详细介绍申购赎回规则,或多或少都存在误导嫌疑,未尽风险提示义务,从承担社会责任角度,银行恐怕要为此付出赔偿代价。
采访遭遇回避
12月20日,记者在接到王女士求助电话后赶到位于农行福州黎明分理处,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记者向分理处的周海榕主任提出采访要求,周主任表示要请示上级后才能答复。
12月21日,记者在正当采访要求一直得不到回应的情况下,于当日下午来到位于农行福州市分行,市行办公室林主任却在电话中告知,市行无法接受采访,让记者去找省行。于是记者只好又赶到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经联系后省行办公室一张姓工作人员下来接待了记者,在了解记者来意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办公室黄主任正好不在,需要下周请示黄主任后方能答复记者采访事宜。
据本报记者了解,其实银行代销的金融产品并不是银行设计和管理的,而由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产品设计、投资及管理,银行仅承担销售职能。一些产品在银行通过正规渠道无法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就会通过与基层的理财经理合作,往往通过私单的方式进行销售。
事实上,一些银行规定,销售本行产品的佣金率最低仅为0.03%,而销售第三方公司的产品,抽成率最高达5%,相差过百倍。这就很难避免在第三方公司高额佣金的诱惑下,一些银行员工私自推销第三方公司产品的情况,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投诉增多的情况。
监管漏洞
此前,银监会正式颁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强化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规范,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实现合规销售,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王女士的事件却表明,在高额佣金等利益面前,监管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在某些银行被流于形式。
有业内人士曾女士告诉记者,尽管银监会包括各家银行的要求很完整、完善,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基层的销售人员、理财经理等,出于更好地销售产品,往往会夸大受益,隐瞒风险。
同时,记者也发现,银行通常管理较为严格,代销产品的合同都在总行层面签,基层行只能卖签约清单中的产品。但是由于基层网点众多,难免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出现内部监管的漏洞,这就给了销售中的一些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
有法律人士认为,购买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出现风险问题,银行并不承担责任,这是很不对等的买卖关系。对于理财市场,能够规范的尽快规范起来,对于一些风险比较大,除了提示投资者风险外,对于投资人要采取一些资产保全措施,为各方面减少损失。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可以通过诉讼判定责任。
据悉,在本报记者的关注介入后,农行方面终于联系了王女士试图进行协商处理。
12月21日晚,王女士对记者表示,农行福州台江支行陈副行长带着黎明分理处的周海榕主任和林薇经理上门道歉。陈副行长表示,可以购买王女士丈夫林先生所销售的葡萄酒作为该行尾牙宴之用,但被林先生拒绝。
关于该事件最新进展,本报将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