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承诺、恶意刷单、疯狂套取手续费——80后小伙朱某成立公司从事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业务,在不到1年的时间,骗取百余名客户资金3276余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完成无实物黄金期货交易成交金额144亿余元。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案。因为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
成立无资质公司招揽客户
朱某系安徽六安人。2011年7月,他在未经合法批准的情况下,以合肥同顺公司的名义,与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签订市场开发合作协议,约定由合肥同顺公司为湖南维财交易所的贵金属交易提供居间服务,并收取客户佣金的70%作为报酬。同年9月,他又注册了合肥维财贵金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便管理运作。
2011年8月至12月期间,朱某以合肥同顺公司和合肥维财公司的名义租赁经营场所,安排梁某招聘业务员,由业务员采用随机拨打电话等方式招揽客户,介绍及代理客户通过湖南维财交易所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保证金100倍数额内的无实物黄金“期货交易”。
而朱某所合作的“湖南维财金”,正是去年国内首例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的黄金交易平台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期货而倒闭。
恶意刷手续费从中牟利
受害人李某就是被合肥同顺公司投资顾问招揽入市的。对方向他口头承诺,只需一点资金就可“以小博大”,若是亏了,损失由公司全部承担。这对投资者而言,可以说是稳赚不赔。
李某在投资顾问的鼓动下,投资20万元先试一下,果然很快就得到几万元的回报。于是,李某先后拿出100万元开户投资。
像李某这样受赚“快钱”诱惑的还有百余名受害者,被“拉下水”的情况也大同小异。朱某以两家公司的名义将他们共计3276余万元的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作为交易所需保证金,进行无实物黄金“期货交易”。
由于合肥同顺公司的交易平台采取的是“T+0”模式,对买进卖出没有做时间限制。该公司便打着“交易”的名号,恶意刷取手续费,从中牟利。
据李某反映,他在合肥通顺公司开的两个账户,一个账户操作了1536次,交易手续费高达52.5万余元;另一个账户操作了1072次,手续费高达37.5万余元。仅仅一周,他就被刷去手续费共计90余万元,亏损额达44万元。本想赚取孩子出国学习费用的李某,最终却落得血本无归。
想捞本无底洞越填越大
看着自己的账面金额陡转直下,不少受害人急于捞回成本,于是在公司的煽动下,不断追加投资,而“无底洞”却是越填越大。等到幡然醒悟,受害人再想要回损失时,就只能吃“闭门羹”。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受害人向警方报案。
2012年5月,朱某被警方抓获归案。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合肥同顺公司提供的业务属变相期货交易。一年之内,朱某骗取百余名受害人信任,完成交易成交金额计144.74亿元,从中非法获利3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朱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变相期货经纪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朱某当庭认罪,表示自己受到“湖南维财金”影响,才走上歧途,希望法庭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