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文知网记者马克陕西神木电:】 “公路三乱”一直是各级政府治理的重点,但是仍然不乏被媒体曝光的案例。2012年在“公路三乱”问题上,引社会最为关注的当属河南获嘉县的“7分钟视频”,事件源于民间人士王金伍的举报。 然而,近日本报接到举报称,陕西神木交警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见车必查,查车必罚”,而且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神木交警大队竟然“自创法律”进行罚款,而且所开票据早已被陕西省政府作废,罚缴分离只是空喊的口号。 执法人员催促交钱走人 陕西神木地域广阔,资源丰富。其中煤炭储量最为丰富,储煤面积4500平方公里,已探明储量为500亿吨,2001年全县原煤产量达 3500万吨,成为全国第一产煤大县。因而对煤炭需求的省市,自然到神木运煤来弥补当地资源的短板。 然而正因为煤炭运输的需求之大,公路执法人员上路执法就有了“生财之道”。无论交警执法人员,还是运管执法人员,往往是“见车必查,查车必罚,罚款不开票”,所以运输司机就成了执法人员“勒索”的对象,就此“公路三乱”问题就日益严重。 河北运输司机王某从陕西神木运煤,但是最让他痛苦不堪的是,陕西神木交警大队的各个中队成了运输路上的“拦路虎”。 2012年12月初,从陕西神木装煤向河北运输,但是还没有走出神木就被神木交警大队西沟中队和神盘路中队分别罚款200元。 更让他气愤的是,神盘中队执法人员的粗暴行为:大型运输车辆排队长达十多米,而执法人员在罚款之时,王先生为了能减少开支与执法人员进行“讨价还价”,但是这位执法人员呵斥道:“每人500赶快交钱,交完走人,嫌多的人滚!”为了赶行程,王先生只能把怒气咽到自己肚子里,悻悻地开车走人。 在王先生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之后,记者多次调查获知,陕西神木县交警大队的各个中队“逢车必罚,逢车必查”,而且每每过往车辆都是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神木交警大队:执行自制法律 据多位被陕西神木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勒索”过得司机透露,神木县交警大队所开具的票据其实是一张废纸,并非是正规合法的财政收据。记者就此向相关人士求证,得知目前神木交警大队开出的票据已经停止使用,陕西省已经和其他省份罚款票据已经统一,并且罚缴分离。 然而,对于陕西神木县交警大队各中队执法敛财乱象,记者采访了神木交警大队负责人。该负责人称,陕西神木交警大队就是执行的是自己的法律,罚款收据也是陕西省的,不属于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那么,陕西神木交警大队执法人员不但在处罚单上只写“《安全法第九十条》”,而且没有财务公章盖章,只盖有交警大队某某中队的公章。更让人蹊跷的是陕西神木交警现场收钱,在开出的罚单上标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条款中竟然有“插队”而罚款,但是记者并未从此法的九十条规定中找到出处。 央视曝山西交警拦车罚款不开收据,公安部震怒要求彻查,所涉两县公安局长和交警队长被免职。因此公路三乱也被各级政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然而陕西神木不但不执行公安部要求,不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反而是做“土霸王”自创法律来敛财,那么陕西省政府对此是不闻不问?还是大肆包庇?记者将继续关注!(记者马克 康涛 田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