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冠军 通讯员 张益坚) 手中保管了优抚款等资金,身为财政工作人员的陈某竟起了贪占之心,频频拿公款去花天酒地,两年期间共侵吞31万余元。近日,陈某向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投案自首,目前陈某已经被移送惠安检察院审查。
现年49岁的陈某系泉州后龙镇原财政所的一名职工。1993年至1995年期间,他负责暂时保管多个村所收取的计生抚养费、优抚款、教育附加费和土地税等款项。不承想陈某当时沉迷于上歌舞厅、献花篮给小姐,结果花光了工资,便盯上自己手中所保管公款。1995年3、4月份,惠安县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后(泉港原属惠安县管辖),发现他共侵吞公款31万多元,陈某闻讯后便仓皇出逃。
今年“清网行动”开展以来,陈某被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列为重点抓捕对象,负责抓捕的后龙派出所方所长先后10余次与陈某的亲朋好友约谈,规劝陈某投案自首。最终陈某从北京朝阳区赶回泉港,向后龙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