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西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盗窃382元的硬币零钞,换来的结果是丢掉工作和面临判刑坐牢。原本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公交司机杨某为自己的冲动和愚蠢后悔不已。
9月17日晚9点左右,一辆出租车驶进了杭州皋亭坝出租车治安管理服务站。民警对出租车和乘客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个中年男子神色慌张,其随身携带的帆布包内有大量的硬币,还有一些小的工具。
被问及这些物品来源和工具的用途,这名中年男子支吾着说不清。后来,他承认其随身携带零钱是盗窃公交车投币箱所得。
经初步审讯,这名男子姓杨,38岁,黑龙江人,是公交公司的外聘驾驶员。
他用包内的工具打开了公交车上的投币箱,分三次盗窃了382元。他所说的工具是一个电池组、一个IC卡解码器,还有一个套筒。
500元买来一套偷盗工具
杨某说,8月下旬的一天,有两个人坐他开的公交车。到了终点站后,仍没有下车的意思。两人等车上其他乘客都走光后,悄悄上前对杨某说,“用我们手里的工具可以打开投币箱。”
起初,杨某不太相信。两人很快演示了一番,果真能打开投币箱。杨某动心了,并以500元的价格买了下来。
刚开始杨某一直不敢用。直到9月14日,学生开学了,投币箱里的钱多了起来,他才计划动手。
9月14日晚,杨某将车开进了公交停车场准备下班。趁车上无人之际,他用电池接通投币箱的电源,然后拿出解码器解码,最后用套筒打开投币箱门,整个过程只有10秒左右。
杨某迅速抓了一把硬币放进自己的帆布包内,然后关上车门,下班回家。9月15日,他又用同样的作案方式,从投币箱里盗出一把硬币。
9月17日,杨某下班较早,在车上没人而且车在等红绿灯时,又抓了一把硬币。下班后,他请两个朋友吃饭,三个人还喝了一斤白酒,直到晚上9点才结束。
杨某感到累了,就打的回家。在出租车上,看着鼓鼓的帆布包,有些高兴。他打开包,在车后排清点了起来。他刚刚整理好硬币,就被查获了。
检察部门建议升级技术
杨某说,他开了多年的公交车,之前在老家后来在温州都是开公交的,在杭州开公交也有3年了。每个月有4000多元的收入。
虽然目前查证杨某的盗窃数额只有382元,但由于多次作案,10月20日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该案时发现,杨某所说的工具,是有犯罪团伙专门针对公交票箱开发的解码工具,专门针对个别公交车司机进行倒卖。为此,西湖区检察院建议公交公司,加强技术维护力量,防止被解码。
对于出售给杨某解码并教给他作案方式的两名男子,法律界人士认为他们也可能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法律界人士表示,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其中的犯罪方法,是指犯罪的经验与技能,包括手段、步骤、反侦查方法等,行为人传授犯罪方法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口头传授的,也有书面传授的;既有公开传授的,也有秘密传授的;既有当面直接传授的,也有间接转达传授的。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