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周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6月28日修正,现正式公布。根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此外,还提出要建立正常的教师晋级增薪制度。中小学教师享受相应的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殊教育津贴和特级教师津贴,而对于在边远地区任教的教师还可酌情给予津贴。
《规定》还提出,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应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尊师重教活动。政府部门对教师住房的建设、分配、租赁、出售实行优先和优惠的待遇。深圳特区还将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
此外,还规定了教师一旦出现学年度考核不称职、旷工等六个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调查:
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深圳市在编教师平均月工资水平在6000元以上,与深圳市公务员平均薪资水平大抵相当。通过查阅资料,记者发现早在2009年,《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的出台,就已经使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基本持平。大约平均月工资水平在6000元以上。
曾老师是深圳一名刚入职的在编老师,她的工资在七八千元左右,“寒暑假的工资照发,一年中学校会组织老师出去旅游”。她告诉记者,随着职称的递增,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都会有相应的增加。
张先生是深圳市一级的行政部门刚入职的在编公务员,工资在税前也有7000元左右。张先生说,每年会增加100元左右的正常晋升浮动,年底会有一个年终考核,“通过考核了,就可拿第13个月工资”。
张先生说,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工资不一样,“工龄和级别会影响工资水平。”至于大家羡慕公务员的福利好,张先生笑称:“就是节假日的过节费吧,但过节的标准都是一样的嘛,1000元。”
一名中学高级教师告诉记者,他9月份税前的工资可以达到15000元左右,与市级公务员副处级级别的工资水平相当。
争议1
余老师仔细看了一遍规定告诉记者,他认为规定没有详细写明如何对教师和公务员的工资进行比较,“是什么级别的老师和什么级别的公务员比较,比较的对象是公办教师还是非公办教师也模糊”。
他说,除了如何比较并不明确之外,怎么执行也并未提及。“工资的构成部分很多,是对工资进行比较,还是其中某个项目进行比较,也不详实。”余老师认为,即使规定要求教师的工资要比公务员高,但是如何界定和执行仍需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争议2
一名深圳市级机关在职公务员小戴告诉记者,她有教师朋友和她同样在5年前参加工作,“当时我就知道我的工资没有老师高。”小戴说,老师的工资本来就和公务员的工资相当,甚至略高,还有寒暑假两个假期,正常带薪休假实在令人艳羡,“做10个月的事情拿12个月的工资哦”。还有一些老师会兼职做家教,“怎么算老师的收入都不会少于公务员”。
争议3
针对新规,代课老师也有话要说。龙华新区一所公办小学的张老师告诉记者,她认为不少在编的老师收入还是可观的,关键是不少代课老师的待遇水平低。她说,自己月工资只有三四千元,而在编老师至少都有8000元,“我们上的课都是一样,付出一样多,可是待遇相差太多。”
值得注意的是,在规定的第三十三条中称,非政府举办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的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但一名老师告诉记者:“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也就2000多元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