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汾西县有群众向记者反映,称汾西县僧念镇师家沟有非法煤矿疯狂盗采并迅速运走所采煤的情况,每天晚上11点至当天凌晨3点之间,偷偷运走大量原煤。记者接到举报后,感到非常诧异,多年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一直在严历打击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没有放松对其整治的力度,为何在汾西县竟还能有此现象?
事发经过:
当日晚11点,记者一行抵达山西省汾西县僧念镇师家沟,现场发现有两台大型挖掘机和打桩机正在隆隆做响的施工,旁边停着待装的运煤车,为首的叫孟姜(音)的几个光头大汉在查看我们的证件后仍将我们控制住不让走,随后来了一辆面包车,从车上跳下一男一女便冲记者破口大骂,事后得知该黑矿的女老板名叫陈玉平,另一个身份是汾西县工商局干部。陈玉平不仅命令这几个大汉强行收缴了记者的手机、照像机,还用照像机往记者身上狂甩猛砸,在陈玉平的指挥下,以孟姜为首的七八个暴徒将在场的三名记者和领路线人进行长达近四个小时的非法拘禁,进行人身攻击、殴打、漫骂、恐吓,陈玉平还扬言要活埋记者,说大不了就是赔几个钱。说自己要没有后台没有关系敢在这汾西干黑口这么长时间?说自己不但县里有关系,市里还有关系,你们简直是找死!
此时己经是凌晨4点了,陈玉平非法扣留了记者的证件和像机内存卡以及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后,指示手下用两辆车将记者的车夹在中间,强行向霍州劫持。
在向霍州前往途中,受伤而无法开车的郑记者终于有机会向汾西警方及霍州警方报警,开车的卢姓女记者试图开快车甩掉尾随的孟姜想将车开到霍州公安局,在凌晨的黑暗中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飞车逃命记。然而,就在离霍州公安局不远的一个路口,被狂追过来的孟姜将车逼停,郑记者和领路线人迅速下车逃离,紧接着,陈玉平的车也尾随追上来,就在孟姜走向陈玉平说话的当口,开车的卢记者猛踩油门一拐弯,将车直接开进霍州市公安局,与逃走的郑记者一起被接报案寻找的警车接进了110指挥中心,此时,安姓女记者还被陈玉平控制着,陈玉平在车上对安记者恐吓说:你们敢跑就找霍州的黑社会把你们几个弄死弄残……就连安记者想上厕所的要求也被断然拒绝。
暴徒的两个车在霍州市内寻找了两圈,看到记者的车己停在霍州市公安局院内,在确定己有两名记者逃离控制后,陈玉平意识到手中的筹码己失效,便将安记者撵下车溜了。
三名记者终于在霍州110指挥中心汇合了,此时己经是7月2日凌晨4:50左右,110指挥中心的民警在请示上级后向汾西警方通知接人,7:48分,汾西县僧念镇派出所的民警接指示前来将暂避的三名记者接回僧念派出所进行警务记录。
黑矿主陈玉平之所以敢如此嚣张妄为,丧失人性的恶行背后,是其声称有县市后台撑腰。据当地百姓讲,陈玉平的哥哥是己卸任的汾西县委副书记,其妹夫是该县分管打非的副县长。不少百姓气愤的说:这个女人太猖狂,以前就在僧念镇的南面开黑矿,现在又在师家沟开黑矿,汾西打非曾经抓过很多次黑矿主,唯独有这个陈玉平依仗关系,一次也没有被打击过,这其中的关系很令人耐人寻味!
案件后续发展:
2012年7月2日上午,三名记者在汾西僧念镇派出所做完警务记录后,便来到汾西县委宣传部,宣传部新闻中心要主任接待了记者,随后县委办的郭主任将记者反映的情况向汾西县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任书记指示县委工作人员向记者传达两点指示:一是安顿好正常采访工作的记者;二是迅速抓捕涉案暴徒。
2012年7月23日,记者来到汾西县委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被告之案件己转至汾西县公安局,记者没有见到任何相关领导。
2012年8月27日,记者再次来到汾西县委,县委办郭主任给汾西县公安局计局长联系,计局长说案件己由当初接案的僧念镇派出所负责办理。
记者随即来到汾西县僧念镇派出所,见到了僧念派出所吴永强所长,问及为何接案己一个多月时间,为什么不办案不抓人时,吴所长声称,还缺少一个证人(领路线人)的材料。既然缺少这么“关键”的一个证据,为什么汾西警方一直销声匿迹而不主动向我们提示告知?据记者所知,这个证人(领路线人)就是因为惧怕黑矿主的势力打击报复,一直在外地打工吓得不敢回家。记者不禁质疑:难道我们当时在派出所做的警务记录和拍摄的身体被打部位的照片全都化为乌有不作数?难道没有证人,就不能证明我们被殴打被非法拘禁的事实了吗?如果我们不是仅仅被围攻被非法拘禁,而是被黑矿主陈玉平扬言的“活埋”掉,就因为现在缺少这么一个所谓的“证人”,在汾西,这起案件莫非还要被“束之高阁,颠倒黑白”?
记者再次重申,我们是报案方,是受害方,对方对我们进行长达四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并殴打、侮辱漫骂恐吓我们,我们的报案材料和当时的受伤照片难道不能说明情况吗?为什么不秉公执法?
吴所长告诉我们:“只有拘禁24小时以上才能算非法拘禁”。并且说:“你们是这么报案的,对方(黑矿主)可不是这么说的,人家说是你们双方揪扯的”。
而事实是:对方七八个大汉,光从人数和性别上来说我们就不占优势,况且我们身为记者,是正常履行我们的新闻调查和采访工作的,在汾西遭到黑矿主及黑恶势力的围攻和非法拘禁,本身就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而这些情况为什么吴所长却不考虑呢?
事情发展到这步,我们也早就预料到了,在汾西民间有一句俗语:“山高皇帝远,汾西是个黑窝点”看来果真如此。汾西县相关部门推卸责任,将一起暴力殴打记者、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非法拘禁、非法盗采偷运国家资源的恶性事件,轻描淡写的转变性质,演化为一场老百姓间甲乙双方的殴打闹剧,其避重就轻,化骨绵掌般化解于无形的功夫真是独树一帜!
吴所长声称的只有拘禁24小时才能叫非法拘禁,才能立案的言论,令人瞠目,公民的人身权,每分每秒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法律不会规定期限,也不根据拘禁时间的长短,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犯罪。
在本次事件中的另个细节是黑矿主陈玉平的身份,陈玉平是汾西县工商局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之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它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陈玉平不仅违反该法,从事了营利性活动,而且还直接从事了非法的营利性活动,更是罪加一等。
在此事件的进程中,记者多次向汾西县相关部门提到黑矿主陈玉平的多重身份,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规定;并且陈玉平在汾西非法采矿己有多年,数年的非法所得非法获利有多少?县相关部门为何能听之任之?其后台背景真如铁桶般不可憾动吗?一件原本事实清楚的事件被相关部门当皮球踢来踢去,绕来绕去!事实是:记者被打的事处理不了,被非法拘禁的事也处理不了,猖獗的非法采矿行为处理不了,偷运国家资源的问题也处理不了,国家机关干部违反公务员法进行非法营利性活动的问题也处理不了,盗采资源多年的非法获利也查处不了,总之,什么事也不给你办,什么事也不会给你好好办,在这“山高皇帝远”的汾西县,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遭受干扰,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而证据确凿的黑矿主和暴徒们却至今逍遥法外,优哉游哉,他们的幕后保护伞还依旧稳坐钓鱼台,无人追责,国家法令尤如空头文件,被任意践踏!在汾西,记者的人身权利尚得不到维护,枉论老百姓?难怪汾西的上访事件多,这就是汾西目前的现状!
身为记者,就是要鞭鞑丑恶,弘扬正气,职业准则要求我们,敏锐地去发现事实,忠实的报道事实,并且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得时刻坦然面对,我们不怕打击报复,不怕栽赃诬陷,有些事情总是需要有人来做的,如果以能此为索,揭开汾西腐败关系网的黑幕,那也将是我们身为记者引以为豪引以为傲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