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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枪犯罪高学历年轻化趋势明显

  • 时间:2012-10-20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一些“枪迷”热衷收藏仿真枪,不知不觉走上了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道路。资料图片

      22岁舞蹈演员贩卖“枪支”身陷囹圄

      22岁的大鹏原本是一名舞蹈演员,他的女友是一名歌手,两人每个月收入加起来有两万余元,在厦门也算得上是“小白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但是,大鹏并不满足于现状,天天削尖脑袋想着如何“发大财”。慢慢地,他发现转手倒卖仿真枪是条来钱的“捷径”,他将自己从网上买来的枪支再加价卖给其他枪迷,从中赚取差价。

      据大鹏交代,他最初买仿真枪只是因为感觉压力比较大,就选择了户外射击运动,“可是,彩弹射击不够逼真,不够刺激,我就想到仿真枪可以用来娱乐”。于是,他一有时间就泡在各类地方论坛上,发现和他有着同样想法的人为数不少,仿真枪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可做这门生意的人并不多,他这才动了歪脑筋。

      从2010年5月开始,大鹏以较低的价格从山东一名叫小金的男子那里批量低价购入各类仿真枪,然后大肆在互联网各类论坛和QQ群上发布出售信息。

      在与买家谈妥价格后,大鹏通过快递寄送以及当面交货的方式,先后以每支人民币4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将仿真枪销售给其他几名“枪迷”。

      据统计,从2010年5月至同年12月案发,大鹏共销售仿真枪15支,包括SVD型、M4型和AK47型等,非法获利1万余元。

      大鹏的女友一开始并不赞同他贩卖仿真枪,多次劝大鹏不要做这种买卖,可眼见大鹏一意孤行,她也不再说什么。其间,遇到大鹏上班,她还先后3次到物流公司帮大鹏提取小金邮寄的仿真枪,还和大鹏一起租赁了一个店面作为存放仿真枪的仓库,并在该仓库内包装枪支。

      2011年1月,大鹏和女友在他们的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2012年4月,大鹏被同安区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他的女友因协助大鹏买卖枪支,也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获判四年。

      20岁“富二代”持“枪”发威落入法网

      小苏,1991年出生在厦门一个富裕家庭,作为家里的独苗,从小就被父辈们百般娇宠。

      初中毕业后,小苏没有继续读书,也不急着找工作,而是待在家里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平日里,小苏总喜欢呼朋引伴一起出去玩,打打游戏,玩玩CS(一款第一人称电子射击游戏),也在朋友面前逞逞威风,他购买的非制式手枪就是其引以为豪的“装备”,经常拿着在朋友面前“显摆”。

      2010年5月2日凌晨,小苏又和一群朋友到KTV唱歌喝酒。中途,因为一点琐事,性格急躁的他与其中一位朋友带来的几位男青年发生了口角,小苏一怒之下想拿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吓唬吓唬对方,谁知手枪蹭到挎包滑落在地后走火。

      听到枪响后,几位男青年赶忙退出包厢并报警,小苏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连忙扔下手枪,趁乱逃离了现场。

      经厦门市公安局鉴定,小苏扔在现场的手枪系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

      一个月后,小苏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最终,法院认定小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并将枪支携带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致该枪走火,社会危害性较大,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案发后,小苏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依法从轻处罚,认定被告人小苏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小苏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他的父母家人也是追悔莫及。

      都是“好玩”惹的祸

      记者在走访同安区法院时了解到,80后、90后涉枪犯罪多发,引起了该院刑庭的高度重视,为此,该院专门成立调研组,对涉枪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以下四项突出特点:

      一是犯罪群体日益年轻化。2008年,该院涉枪犯罪被告人的平均年龄为46岁,2009年与2010年被告人的平均年龄为36岁,而到了2011年,被告人的平均年龄下降到26岁,甚至出现未成年人涉枪犯罪现象。

      二是高学历被告人增多。与印象中涉枪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学历不高,甚至多为“文盲”、“法盲”的情况不同,近年来,高学历被告人逐渐增多。仅以2011年为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被告人就占全年此类案件犯罪总人数的45.45%。

      同安区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昌明介绍:“一些大学生到被抓时都不知道买卖仿真枪也可能构成犯罪,甚至到开庭时还意识不到其行为的严重性,一直问合议庭,我能不能回家?”

      高学历“法盲”的出现,充分说明了校园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课程开设的不足、涉案人群对非法持有枪支犯罪意识的淡漠。

      三是犯罪动机日益多样化。除了传统的买枪作为伤人、抢劫等犯罪工具以及非法持枪打猎的目的外,近年来,日益庞大的枪支爱好者和“枪迷”群体加入到购枪行列中来,犯罪的动机也呈现多样化倾向:不少爱好者买枪是因为“好玩”,用于收藏、打游戏,甚至只是用于朋友间的相互攀比、炫耀,在不经意间触犯了法律,不知不觉成为了犯罪分子。

      四是犯罪手段日趋网络化。统计分析显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达,网络论坛、聊天工具等成为发布枪支信息、询价交易的主要场所,这符合“枪迷”们利用网络、论坛等阵地沟通交流的特性。

      同时,部分物流、快递公司对承运物品未进行严格审查或是疏于审查,为犯罪分子利用快递买卖枪支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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