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其他老师平时也会动手打小孩,“没想到会出事”
受害幼儿进行第三次手术,但康复机会渺茫
在广州市番禺区子惠康复服务中心接受自闭症康复的四龄童瑶瑶(化名),因上体育课不配合运动,被女教师凌空吊起,甩在地上致重伤。事发当天,暴力教师许立欢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经媒体报道后,此事件在社会引发热议。
昨日,该案一审在番禺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许立欢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泪洒法庭表示忏悔,乞求轻判。该案将择日宣判。
【直击庭审】
她一直发抖,时而哭出声来
昨日上午10时许,番禺区法院沙湾刑事第一审判庭。
27岁的被告人许立欢一路哭着走进审判庭。面对法官的问话,许立欢一开始泣不成声,话语模糊。大约过了10分钟,她的话语才逐渐清晰,但身体始终微微发抖,时而哭出声来。
许立欢原是番禺区子惠康复服务中心的一名老师,工作是辅助特殊幼儿恢复健康。但在今年7月2日上午,许立欢却将4周岁的瑶瑶吊起撞地,致使后者脑部受到重创。
据公诉机关指控,“许立欢拉起瑶瑶的双手将其凌空吊起,快速向后将其甩在地上,而后又拉起瑶瑶的双脚原地360度翻转,致其头部撞在地上昏迷不醒。经法医鉴定,瑶瑶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当事人称当天心情不好才打人
法庭上,当被问及为何要暴打瑶瑶时,许立欢说,那天看到瑶瑶不听话配合运动,她心里很急躁,加上当天心情不好,所以就动手打了她,“没想到会出事”。她解释称,平时她看到其他老师也会动手打小孩。
这时,许立欢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哭着对法官说:“我知错了!我以前对她(瑶瑶)一直很好的,就那天心情不好才打了她。”她还哭诉称,家里有老父老母需要赡养,乞求法官从轻发落。
她表示,愿意对瑶瑶作出赔偿。但当法官问她有无经济能力偿还时,她又摇了摇头,回答说:“没有。”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许立欢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许立欢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一旦成立,被告人许立欢因犯故意伤人罪,可能面临牢狱惩罚。
【案情背后】
究竟是何原因导致这出教师虐打幼儿的惨剧呢?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受害者家属、许立欢家人,以及事发的子惠康复中心负责人谭添尹,试图探索事件背后的原因。
凭着“爱心”入职教师
在入职子惠康复中心之前,许立欢曾在一家公司负责物流管理。她初中毕业就开始工作,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成为一名老师。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待业在家的许立欢和朋友逛街,路过子惠康复中心,看到该中心门口贴着招聘教师、保育员的告示。她询问了一下,报了名,没想到下午就能面试。
面试很顺利,许立欢很快就入职,试用期工资为1000多元。该中心的负责人谭添尹表示,她最终聘用许立欢,主要是看中许立欢的年轻活力、有爱心。
谭添尹认为,员工只要有“爱心”,可以不限制学历,也不在乎没有陪护特殊幼儿的经历,“入职后可以跟着老员工学习,边教边学。”就这样,毫无特殊教育经验的许立欢轻易跨过这道低门槛。
6月18日,怀疑患有自闭症的瑶瑶被送进该中心。这两人的命运自此发生巨大改变,却是悲剧。
老师常打人,这次打出事
自5月底入职,一个月里风平浪静。据了解,许立欢看到身边的同事对不听话的孩子,往往以体罚来达到训练目的。起初不习惯,后来她觉得,这些学生属于特殊儿童,有时苦口婆心教育不了,打也是一个好方法,没想到这次打出事了。
如今,瑶瑶在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接受治疗,脑部创伤恢复得并不理想。主治医生告诉邱长澄,“康复机会很渺茫,不要抱太大希望。”
目前,瑶瑶进行了三次脑颅手术,费用花了10多万元。记者最新获悉,子惠康复中心垫付医药费将近10万元。不过,许立欢的家人最初给了2万元后,表示家人经济能力有限,已经无法为其偿还,以后就由许立欢“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番禺区残联:敦促涉事单位配合调查
根据番禺区子惠康复中心的官方介绍,该机构为民办非企业机构,是在民政局注册,主管部门为广州市番禺区残联。不过,番禺区残联昨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表示,根据最新政策,省内所有民非企“业务主管单位”已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区残联只是作为子惠康复中心的业务指导单位。
区残联在9月27日从媒体报道获悉此事,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调查该事件真实情况的同时,敦促该中心积极参与患儿的救治工作,同时要求全力配合公安、检察机关的有关调查。
区残联同时指出,子惠康复中心是依法依规登记成立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非企,是否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应该由司法部门裁定。(编辑:贺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