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焦点新闻网重庆10月5日讯(特派记者 敖军 程晓华) 一起重大案件,竟然7个月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期间,办案民警一直拒绝接听受害者电话,民警不给力,忽悠受害人,令受害人强咽的酸涩痛楚不言而喻,无奈在民警起草的一份荒唐的协议上被迫签字。此事发生在云南省蒙自市。 2012年7月28日,记者在重庆市涪陵区采访丰都县民工被恶意拖欠工资时,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长跪着向记者哭诉称:“2012年2月8日,自己唯一的儿子黎国友在云南省蒙自市KTV(白金汉宫)当保安时被一些不明身份的人砍伤”。经蒙自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委托,云南司法天禹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许可证号5301032黎国友的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丙级)。根据鉴定结果,蒙自市东城派出所将此案件转交蒙自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由一位名叫吴斌的警官侦办。时至今日,犯罪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未给受害人一个公正、合理的解释。受害人曾多次打电话联系侦办警官吴斌,可吴警官一直拒接他的电话。 致使年过八旬的老人因失去了家庭唯一的劳动力导致黎国友的父亲病卧在床,仅靠其母亲捡拾垃圾维持家庭生活现状。随即,向中国焦点新闻网的领导做了整个事件的汇报后,领导派记者在2012年9月18日对黎国友的案件侦办过程进行了关注。 黎国友手里拿着鉴定书在蒙自市公安局门口渴望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
受伤后的受害人黎国友和他带血的保安牌
年近八旬的黎庆禄 刘素碧夫妇整天看护着受伤的儿子黎国友 装饰豪华的KTV“白金汉宫” 9月21日记者陪同受害人到达了蒙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并找到了侦办的警官吴斌,警官吴斌当着记者的面对受害者黎国友解释道:“案件很复杂犯罪嫌疑人未抓到”。当记者问到是否可以抓到时,他回答称:“这个不一定,因为到现在还未确定嫌疑人,他联系了KTV的老板郑某,郑某表示愿意赔几千元钱给保安黎国友,但他还得去做工作,并告知记者和黎国友在星期一(9月24日)上午8:30分后去公安局刑警队找他。” 9月24日,当记者与黎国友一行再次来到蒙自公安局刑警大队找到侦办吴斌警官时,他却告知黎国友,还没有联系上郑某,让下午再去找他。记者随即让黎国友直接电话联系了郑某,却一下就联系上了,便马上找到吴警官打通电话让他老板郑某通话之后,告诉黎国友,他没有时间来,下午3点派人拿4000元作为补偿,但必须和他签订一个协议,否则免谈······吴斌警官还告知黎国友:“因为郑某有钱有势力,你在这里等下去也没有用,我劝你还拿几千元回去算了。” 当日下午3点,记者陪同黎国友再次来到蒙自公安局,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受害人黎国友被迫在与老板郑某派来的代表白金汉宫KTV员工解旭签了一个由负责该案的警官吴斌撰写的不追究砍伤黎国友的犯罪嫌疑人的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极其荒唐的赔偿协议(协议扫描附后),且让其随行记者在赔偿协议上签字后,支付给黎国友4000元钱后,便被宣布此案告结。 蒙自市东城派出所委托司法鉴定的委托书 蒙自市东城派出所委托鉴定的轻伤司法鉴定意见书 警官拟定的荒唐协议书第一页 警官拟定的荒唐协议书第二页 据受害人黎国友介绍,他刚被砍伤时听到他们一起在白金汉宫上班的治安队长说了一句:“糟了,砍错了”,把“少林寺”砍了(受害人黎国友在白金汉宫上班时的外号)。此案发生至今已经7个多月了,蒙自警方不但不抓犯罪嫌疑人,甚至连犯罪嫌疑对象都没有去确定,却以一张荒唐的协议就此结案。 受害人黎国友告诉记者,在他受伤后老板郑某骗黎国友出院,应该立即去相关部门鉴定伤残等级。然而被白金汉宫老板骗到昆明蝴蝶村让手下严厉看管,并要求受害人黎国友把在白金汉宫上班的手机卡丢掉,不许让其黎国友与家人联系。而受害人黎国友是在为白金汉宫老板郑某打工,他是在正常维护治安时保护老板郑某被砍伤的。在这种情况下,白金汉宫老板郑某不但不为自己的员工伸张正义、讨回公道,反而恐吓受害人使其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白金汉宫老板是在披着合法的外衣犯罪,他荒唐的狡辩、无耻的表演使其受害人黎国友的处境雪上加霜,整个家庭将面临着家徒四壁、卧病在床、妻离子散的凄凉悲惨局面。 据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故意致人轻伤已经构成了犯罪,就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且属于公安受理范围。做为一名刑警大队的刑事警察,理应承担辖区内反黑、反恐工作,把打击犯罪嫌疑人的任务放在首位,铁肩担道义,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然而却懂法而不守法,受害人黎国友是在正常维护治安时被砍伤后,不去抓获犯罪嫌疑人,反而是在千方百计庇护犯罪嫌疑人,使其黑恶势力越来越嚣张,无视我国刑法,签下了及其荒唐的一份协议书,并提出条件,要求随行记者在协议上签字。看到受害人黎国友的无助神情,记者只好在协议上签了字。受害人黎国友被砍伤回家后第一次来蒙自鉴定伤残期间,在蒙自等了近半个月,已经花掉了近3000元。第二次车船费花了近2000元,生活住宿近1000元。在其受害人身无分文、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只有含着眼泪地签下了那份荒唐的协议后,所得的赔偿4000元,连起码的车船费用就不够,还算得上是赔偿吗? 警察同志,你难道没有为受害人做一个换位思考吗?我们不知道云南蒙自警方和白金汉宫老板究竟是要无视国家法律?还是要极力隐瞒什么事实真相?他们欺骗加恐吓受害人或许是对本案抱有不了了之或法不责众的意思。但得注意:法不责众在过去没有互联网、没有照相机、没有摄像头的时候,的确有时法很难责众。但现在想以法不责众蒙混过关越来越难了,请记住我们现在已经进入新的时代,就是法可责众。嫌疑人的犯罪是可能会从众人当中择出来的,人多,不会成为犯罪的保护伞! 另据本案受害人黎国友了解,他已经咨询了律师,现在已经向云南红河州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分别抄送了信访诉求。 对于此案的进展和最终结果如何?记者将继续关注。 本文来自:西部廉政监督网网 http://www.xblzjd.com 原文链接:http://www.xblzjd.com/news/lzhjd/201210060010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