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得到群众投诉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开发区竟然不顾国家法律禁令强行占用了三殿庙村土地216亩每年付给村民1200元租金,我社于6月25日前往开发区核实相关问题,接待我们的是开发区姚书记,在提到以租代征土地的事实时,姚书记告诉我们去年6月份的时候已经申报用地材料了,还在审批过程中,这点我们很诧异难道一个开发区书记不明白未批先占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吗?
为遏制普遍存在的地方政府违法征地,2010年12月16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启动土地违法约谈和问责行动,国土资源部表示,此次约谈问责将会把问责细节落到实处,对土地违法违规比较严重的地方政府“一把手”进行问责,要受到党纪政纪(处罚),如果触犯刑律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2011年12月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严禁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严禁工商企业借“租赁”、“流转”之机违法违规进行非农业建设。急令叫停违法下乡圈地。强化用地监管严格执法,占用耕地从重处罚。
通知强调,要求 严肃查处“租赁”、“流转”农地和设施农用地中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于违法违规用地,依法该拆除的要予以拆除,该复耕的要予以复耕;涉及的有关责任单位、个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于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事项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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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土资源部2011年第三季度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通报中第三起,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升华洗煤公司违法占地案,朔州市纪检委已决定,给予山阴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贺志功党内警告处分;山阴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分别给予北周庄镇党委原书记王振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周庄镇党委原副书记郑建平、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何永信行政记大过处分;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已决定,给予北周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孙少东撤职处分;北周庄镇纪委已决定,给予永静城村党支部书记贺国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国家在对土地方面违法的打击力度与决心,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在法律的高压线下最好不要以身试法。
对与此事的处理结果,我社将继续跟踪报道,把事实展现在大家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