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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土之痛:惠农政策如废纸

  • 时间:2012-09-03 新闻来源: 中国经济报道
  • 黑土之痛:惠农政策如废纸

       ——黑龙江省农垦友谊农场农工负担为何越来越重
      
    中国经济报道讯 农垦友谊农场土地租金年年上涨,种子化肥强买强卖,上交粮低于市场价强行收购等,导致农民负担越来越重。近日,记者赶到这里进行了实地走访。
    友谊农场第十管理区农工告诉记者:近年来,国家对“三农”扶持力度逐步加大,但这里土地收费却年年上涨,国家与农垦总局的政策和文件如废纸一样,根本就没有落实。以2011年和2012年为例: 2011年全管理区土地收取费用为400-470元/亩,而2012年费用却达到了540—600元/亩,并且是寅吃卯粮,是在没有做任何统计的情况下预先收取的。记者问具体都是什么费用,农工们都说不知道,“只知道每年都上涨,还没有承包交费收据。钱收走了票据没有,更别提明细了。”
    记者了解到,其他管理区也是大致相同。一位农户反映,管理区内农户们所种土地的种子都由管理区统一供给,但价格却比市场上的价格还要贵。2011年管理区下发以“空育131”种子为例:到农户手中价格在2.8元/斤左右,而在佳木斯黑龙江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和农垦科学院所购买的“空育131”原种运到家里才合到2.0元/斤左右,加上种子包衣处理和人工等费用和管理区所下发种子的价格每斤至少相差0.3——0.4元。一垧地就得增加几十元钱的成本(一垧=15亩) 。
    2012年,全管理区内种地农户的种子和化肥还是都由区里统一供给,不要不行,农户没有选择的余地。同时外购种子农户的良种补贴将不给发放。农户们对记者说:“现在种地难道还不如给过去的地主种地?我们连自己种啥种子的选择权利都被剥夺了。而管理区所供的种子从产量上和抗病能力上并不是最好的。我们只能把统一供给的种子或低价卖掉或磨成米自己食用,这就进一步增加了我们种地的负担。”
    记者采访获悉,时至今日,许多外购种子的农户连2010年的良种补贴都没有收到,不知是有人贪污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农户们还反映,管理区种地的农户每年每亩地向管理区上交200斤粮食。这些年,每年收取上交粮都是以低于市场价格强行收购的。2011年市场粮食收购均价在1.3元/斤左右,装车、运输等费用由收购方负责。而管理区收购价是在1.28元∕斤,装车、运输等费用自理,不交者每吨粮罚款200元(1吨=2000斤)或者用钱买票子抵充。票子是友谊农场“友谊龙谊米业”的粮食入库单。不从者,则以收回土地或各种强制手段打压制裁农户。
    随着土地租金年年上涨,种地成本升高,这里的农民负担越来越重,怨声载道、苦不堪言。据知情人测算:管理区现有土地近15万亩,种子和上缴粮这两项就能为管理区攫取数百万的经济利益。加上土地租金,管理区每年收入超亿元。
    2004年中央出台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把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工作列入“重中之重”,要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然而,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友谊农场第十管理区竟与党中央的文件背道而驰,致使农民负担越来越重。在众多惠农政策下,为什么垦区农工负担反而却越来越重?记者调查了解:友谊农场第十管理区农工负担重不是个案而是普遍存在的。
    农场说法一:土地租金年年上涨导致农民负担越来越重问题。友谊分公司土地承包按照总局“两田制”原则,实行“身份田定项收费、经营田控制收费”的土地发包机制,通过“身份田”的公平分配,落实国家税费改革政策;通过“经营田”的合理配置,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保证大多数农工承包经营适度规模的土地。土地发包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
    2、公示……
    3、价格确定:分公司统一确定承包费价格,并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
    4、收缴承包费:……开具承包费收据和代收费用收据,……并同时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友谊分公司土地承包价格因受分公司员工五项保险基数逐年上涨及退休人员逐年增加等因素,承包费上涨属正常调整,且每年度农场深化改革方案都是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不存在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擅自涨价。
    农户反响一:四月初本报记者曾到第十管理区进行实地采访,当记者问具体都是什么费用时,农工们都说不知道,“只知道每年都上涨,还没有承包交费收据。钱收走了票据没有,更别提明细了。同时农户反映:农场职代会不知什么时间召开,代表是谁我们也不知道,因为我们好多年没有选举过代表了。而知情人讲:“农场每年职代会都是走过场,参会的基本上都是各管理区的头头脑脑(领导干部)。场长讲完话,宣读完来年的工作任务后,基本就散会了。用不着讨论,都是定完的,只不过走走形式而已,说白了:职代会是幌子,多收钱才是真的。回复函上所言:农场每年的土地承包费价格统一确定并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土地承包费上涨属正常调整,且每年度农场深化改革方案都是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如复函所言:职代会代表要是真正由职工选举产生,并且在职代会上通过土地承包费用年年上涨、增加种地成本和种地负担的方案,为何还要向媒体举报土地租金年年上涨问题?是友谊农场农工喜欢玩“自欺欺人”游戏?还是第十管理区在考验农场农工及媒体和国人的智商?
          农场说法二: 2012年第十管理区收取的水田租金为:426元∕亩,其中承包费为﹕330元∕亩(含农业风险金、畜牧基金、农机更新基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时保证金为30元∕亩、大棚管理费800元∕栋、大棚占地面积租金300元∕栋,24元∕亩;统供生产用肥为42元∕亩。
    农户反响二:据了解:农场农户农机具的更换都是由个人出资购买,回复函中所提到的农机更新基金是用来做什么的,每亩地收取多少?其他收费项目的收取标准又是多少?另外大棚管理费用收取的依据是什么?既然大棚作为农田收取用地租金,国家相应的补贴发放给农户没有?农户要的不是一个敷衍了事的结果,而是结果合不合理?在结果的形成过程中有没有违规和违法乱纪、暗箱操作?而在黑垦局文〔2010〕18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管理加强农工负担监管的意见》中第四、六条明确规定:坚持谁受益、谁交费原则,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凡是农场统一提供的经营服务项目,必须建立规范的收费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票据齐全,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监督。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收费。不得将经营性服务收费与土地承包费捆绑在一起。严禁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场必须按照场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的要求,对土地承包及涉农收费项目、标准、数额等事项,以及各种惠农补贴项目、标准、数额,定期在农场、管理区或居民点的主要公共场所张榜公布,接受农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国有农场农工负担监督手册制度,凡是向农工收取的各项费用及发放的各项补贴,必须准确真实填写。农工负担手册必须及时发放到农工手中。农场也好、管理区也好,有没有按照文件中规定的执行?
    农场说法三:统一供种是按照上级文件以及友谊农场2012年土地承包方案(此方案通过农场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要求执行。水稻实行统一供种的目的:一是为了保证种子内在和外在的质量,保证种子的纯度、芽率及加工质量等;二是可规范水稻品种,防止乱引种和跨区种植,造成种子品种杂;三是统一供种是垦区农业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措施。四是对水稻可持续性发展带来一定好处,如可吸引厂商到本地建米厂,从而提高水稻价格,使水稻能卖个好价钱,增加水稻户收入。
    农户反响三: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440号)第六条、第十六条规定: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尊重农民意愿、遵从品质优先、遵守市场公开的原则,不得采取强制方式干预农民自愿选种。地方财政部门应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本款规定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和处分。回复函中所提到的“上级文件”是哪个上级下发的?内容是什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九条 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既然统一供种有这么多好处,为何我们农户还要把种子低价卖掉或者磨成米来自己食用?!是我们农户们不知好歹?还是农垦领导干部因个人利益驱使而执行制定的土政策?!
    农场说法四:统一供肥是友谊农场种子公司根据《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2010—2011年冬储肥销售计划的通知》的精神,进行了2011年冬储肥,并按计划部分下摆给了各管理区。友谊种子公司按照北鑫贸明电[2010]7号内部明电文件精神,二胺和钾肥以低于市场零售价每吨50元的价格与农户进行结算,尿素友谊农场以低于市场零售价每吨50元的价格与农户进行结算,不存在比市场价格高的问题。我们匹配的化肥,不是强买强卖,农户可以自由选择。关于价格,农户到商贩那赊欠的肥料,实际价格高于匹配化肥价格,都是常规用肥。匹配量是常年用肥量的三分之一。
    农户反响四:令农户不解的是:一个企业“内部销售计划通知”就能左右农场和各管理区行政管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强大企业?是企业就应该遵循公平的市场竞争,这里面是利益驱使?还是隐藏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回复函中所提到:我们匹配的化肥,不是强买强卖,农户可以选择。农户们说:你们已经先把匹配的化肥款都收走了,让我们选择什么?不是强买强卖又是什么?
    农场说法五:上交粮问题:水稻户交售给北大荒米业水稻的任务,是根据友谊农场职代会通过的《友谊农场2011年深化改革方案》中第十四条规定:各管理区必须做到土地发包与龙头企业农产品订单有机结合,按照“掌握数量、市场运作、诚信履约”的原则,在市场价格同等的前提下,每亩水田地应保证300公斤水稻交售给龙头企业。2011年北大荒米业在10月3日正式开秤,当时市场价格三等水稻在每斤1.26元左右,北大荒米业收购价为1.28元∕斤〔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格,〕且每吨给予40元的运费补贴,在当时是符合市场价格的,而且2011年实际交售给米业是按100公斤∕亩标准进行交售的。
    农户反响五:2011年北大荒米业收购价是1.28元∕斤,但装车、运输等费用自理。而市场粮食收购均价在1.3元/斤左右,装车、运输等费用由收购方负责。即使补贴40元的运输费用也只能与市场价持平,装车和运输的费用还是由农户自己承担。同时对不交者每吨粮罚款200元(1吨=2000斤)或者用钱买票子抵充。票子是友谊农场“友谊龙谊米业”的粮食入库单。不从者,则以收回土地或各种强制手段打压制裁农户。那这又属于什么?
    记者了解到,友谊农场的土地政策并没有按照中央和农垦总局文件要求执行,多年来农场土地实行统一收费,近年来都是以上打租形式收取的,农户只能靠贷款上缴地租。农场旱涝保收,而赔、赢都由农户自己承担。丰收年还好,一旦遇到灾年,连本钱都收不回来,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又以把“基本田”的旱田15亩(或水田8亩)缩小为7亩,再把7亩地变成500元钱,只发钱不给地。以“经营田”取代“规模田”为手段,从而达到把“两田”全部变为“高价地”为最终目的,承包给农户。同时在职的农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退二线的人员(有工资),也借他人名义或公开承包大量土地,少则十几垧,多则数十垧、上百垧;至于是否像普通农户那样交纳费用,就不得而知了。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部分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每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都是以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重点。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同时提倡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但黑龙江省友谊农场及第十管理区却是依靠出台地方土政策和执行“霸王条款”,高价出租国家土地,强买强卖,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农垦系统的经济发展和地方领导的利益及政绩。从而导致黑龙江农垦友谊农场农工负担越来越重,农工苦不堪言!对此记者将继续关注。
    名词释义
    “基本田”——即为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田。
    “规模田”——即为规模化经营田。
    一垧(shǎng)地——土地面积单位,在东北地区一垧约合十五亩。.
     
    政策导读
    一、黑垦发〔2005〕18号和总局黑垦局发〔2007〕7号文件规定,符合实行“两田制”条件的农场,必须按照总局要求,实行“两田一地”土地承包制度。坚持公平原则,按照总局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落实“基本田”。坚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合理配置“规模田”,规模田的标准由各场根据农业劳均占有资源状况确定,逐步让多数农工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合理设置“机动地”,保证农场职工社会保险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性支出补贴。机动地的面积严格控制在总耕地面积的20%以内。
    二、黑垦局发(2007)7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的通知第三款第二条规定:严格控制亩收费标准。一是自身受益费要结合当年总局社保局和阳光保险公司下达的收缴计划确定。二是土地和资产经营费、农场管理费、社政公共费等三项收费标准应严格控制。三是今后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需调整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的必须经农场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总局审批,并报农业部农垦局和财政部农业司备案。四是农场不得通过提高“规模田”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收费标准,变相增加农工负担。五是严格执行农场统一发包制度,严禁管理区发包土地另行加价。今后随着国家对垦区办社会支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和垦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有农场要相应降低土地承包费。2007年及以后,通过完善土地承包制度,规范土地承包收费 项目,降低土地承包收费的方式,将国家税费改革补助资金落实给农工。实行“两田制”的农场,“基本田”只收取五项社会保险和农业保险费用,“规模田”收费要控制在2005年收费的标准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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